鄭蘇被控加重違令罪 五月十四日重新開審

【本報訊】立法議員蘇嘉豪和新澳門學社前理事長鄭明軒被控於2016年「5.15暨大一億」遊行後加重違令罪的案件,初級法院將於5月14日重新開審。

該案第二被控蘇嘉豪,在今年1月中開審前,委託律師就他被立法會中止職務的議決,向中級法院提起效力中止保全程序和上訴。因議員職務是否中止影響到案件能否開審,初級法院暫停案件審理,待上訴程序結束後才擇日再審。至2月4日,中級法院駁回蘇的上訴,裁判轉為確定。

蘇嘉豪雖上訴至終審法院,但初級法院聽取控辯雙方意見後認為,上訴不妨礙有關議決產生的效力,該案的刑事訴訟程序能夠繼續進行。初級法院決定,下月14日上午9時30分及下午2時45分開審該案。

當日上午9時30分先聽取兩名被告(鄭明軒、蘇嘉豪)的聲明及第一至三名證人證言;上午11時正聽取第4至9名證人證言;下午2時45分聽取其餘辯方證人的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