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署 2017年工作報告列出 2宗涉及重大投資移民的偽造文件案,認為部門審批不嚴謹、查核機制不健全。
2宗案件中,分別有內地人冒充手信店董事總經理,捏造投資計劃,透過貿促局申請重大投資移民,取得本澳臨時居留。
另一宗涉嫌偽造文件的重大投資移民申請,3名內地人委託曾任職貿促局的人士作中介人,於本澳設立公司及購買物業,獲准臨時居留;之後又向貿促局遞交社保僱員供款、財務報表等證明文件,訛稱購買的單位是公司營運地址,令 3人及他們的家屬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廉署調查後發現這些公司是空殼公司,所謂公司營運地址一直租予他人使用。
勞工局督察涉索賄
廉署年報中披露有勞工局督察涉嫌索賄。
報告指出,案件由勞工局轉介。經廉署調查,案中的勞工局督察在巡查中發現有懷疑過界勞工,僱主沒按規定支付住屋津貼。涉案勞工局督察透過中介人邀約公司東主到內地的隱蔽地方會面,表示可協助解決違規問題,索賄 5萬元,對方拒絕。涉案督察其後企圖隱瞞及平息事件,處理這宗案卷時故意隱藏多份能顯示案中公司違規的文件。
廉署年報中又揭露有民署的職務主管利用權力,先後 7次要求木工房 1名下屬在工作時間利用民署採購的材料,製作私人木製傢俱,據為己有。
文化局涉聘外勞
文化局被揭發以取得勞務方式大量聘用工作人員,廉署在 2017年的工作報告中披露,在調查過程中,同時揭發文化局在未有許可文件的情況下,同樣以取得勞務方式聘請 2名香港居民擔任演藝學院戲劇學校的課程導師。廉署認為,這 2名香港居民正式受聘於文化局,並非打擊非法工作規章中獲豁免許可來澳參加研討會等學術活動,有關聘用必須預先取得工作許可。廉署並將個案交由勞工局跟進。
在廉署年報中披露的 8宗行政申訴個案的摘要中,文化局佔了 2宗。另一宗是音樂學院校方強迫教師定額包銷音樂會門票。廉署認為,透過行政指令要求教師購買音樂會門票再推銷給學生或家長,不僅超出教師工作範圍,而且對學生及家長造成無形壓力。某些教師在購入門票後直接棄掉,因此有關做法不是必然提高上座率。文化局回覆廉署表示認同,並制訂指引,避免再有同類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