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有公司在本澳提供虛擬貨幣認購,懷疑有本澳博企和貴賓廳被冒認用作宣傳。
司警局表示,已立案調查是否違法,暫時沒接獲舉報,至今沒有人因事件被邀請到司警局接受調查。
金融管理局提醒本澳居民,虛擬貨幣屬“虛擬商品”,不是法定貨幣或金融工具,須提防欺詐或被利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金管局重申,任何機構未經許透過任何方式提供受監管的金融服務,如貨幣兌換、跨境資金轉移或提供金融交易平台等,將違反《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相關規定。
金管局已正式要求銀行及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或提供任何與虛擬貨幣有關,包括以虛擬商品用作交易貨幣的金融服務。金管局早前已多次透過媒體呼籲市民必須小心,注意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