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調查研究報告提出 特色老店傳承創新發展策略

【本報訊】連鎖加盟商會昨日發表的《澳門特色老店發展調查研究》報告指出政府、商戶、居民普遍讚同本澳評定“特色老店”。報告同時提出澳門“特色老店”的傳承復興、創新發展策略。

報告由科技大學可持續發展研究所完成。研究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為抽樣調查,瞭解居民對於澳門“特色老店”評定的態度和意見,共收集513份有效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受訪居民中高達80.2%贊成評定澳門“特色老店”,67.6%認為特區政府應該對“特色老店”進行扶持。同時,研究也諮詢了居民對申請評定澳門“特色老店”應具備的條件的意見,居民提及較多的條件包括:“申請評定的品牌或商戶應具有足夠長的歷史”(76.2%),“有獨特的產品、服務或技藝”(60.2%),“有良好的信譽,是澳門消費者委員會認定的誠信店”(55.2%),“具有强烈的澳門居民集體記憶色彩“(52.4%)等。

第二階段则以特定行業之專業人士、商戶和政府相關部門為參與者,進行焦點小組座談。以獲得受訪人士對於甚麼是符合澳門區情的“特色老店”定義及評定條件和標準之觀點和意見,同時搜集他們對於如何扶持老店的建議。調查結果顯示,商號普遍樂於參與澳門“特色老店”的評定,部分商號認為澳門“特色老店”評定工作需要考慮行業情況。政府部門也發表了相似的意見,認為“特色老店”評定工作意義重大,支持評定的相關工作。

根據澳門“特色老店”特點和現狀的分析,並結合鄰近地區包括内地、香港、台灣扶持老店的實踐工作經驗,報告提出澳門“特色老店”傳承復興、創新發展策略,包括以下幾點:

1.適時開展澳門“特色老店”的評定工作。制定《澳門“特色老店”評定規範》,由相關非牟利組織發起並以公平、透明、公開和居民參與的方式組織實施首次澳門“特色老店”評定工作。

2.以首次澳門“特色老店”的評定為契機,進行老店普查工作,建立健全老店檔案。

3.設計澳門“特色老店“的標準名稱、標準圖案和標準組合等標識並進行註冊,制定《澳門“特色老店”標識使用規則》,鼓勵由獲得評定的澳門“特色老店”企業在其產品上、店舖中使用標誌。

4.建立面向消費者的網上平台(網站和移動APP),也可利用城市免費WIFI作為引流入口,向遊客宣傳介紹澳門“特色老店”,同時也能夠為相關商號帶來實際人流量。

5.鼓勵並支持獲得評定的澳門“特色老店”根據其產品或服務的特徵組團或以個體的方式實施“老店+互聯網”發展線上市場,鼓勵並支持其它達到“澳門特色老店”申請條件但未獲得評定的企業以個體的形式發展開拓線上市場。

6.鼓勵並支持有外貿業務的澳門“特色老店”企業進行其業務所涉及的特定國家和地區的商標註冊。

7.政府支持組建老店扶持團隊,向獲得“特色老店“稱號的商號提供扶持,包括利用專業知識幫助商家改善經營,提供諮詢和協助服務。

8.對老店的內部環境規格管理,採取較為靈活寬鬆的措施。

9.在進行相關扶持時,各部門與組織應能進行有效銜接,措施具有實際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