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海南﹑天津等多地放出引才“大招”,人才﹑引才政策成為全國各地的熱門話題。人才作為“第一資源”,既是企業創新發展的重要引擎,也是城市高質發展的核心要素,這樣來看,各地對於優秀人才的重視與渴求就顯得順理成章。對於上述話題,筆者嘗試提出以下淺見。
人才引進與產業發展
由於每個地方的經濟發展進程﹑比較優勢產業不盡相同,各地對於不同類型人才會有不同需求。比如,天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曾表示,“此輪我市出台的人才落戶政策的出發點,就是為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領域聚集各類急需人才,提高創造力、競爭力,提供政策保障。”而海南的《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年)》則指出,“聚焦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港)三大產業類型、十個重點領域、十二個重點產業、“五網”基礎設施建設、生態文明建設、鄉村振興和民生事業需要,積極引進培養使用各類人才。”
結合上文所述,筆者認為,每個地方對人才的定義應取決於它當下的發展定位與產業發展需要。假如引進人才後沒有相應的職位與之匹配,給予他們充分發揮自身能力的機會,這只能說完成了“引才”的任務,而沒有實現“用才”這個最終目的。得才而不能用之,這不僅是對人才的浪費,某程度上也會影響當地政府決策的公信力。因此,在當下這個引才熱潮中,各地進一步明確自身發展定位,夯實產業發展基礎,尤有重大而特殊的意義。
最好的引才政策
據《人民日報海外版》不完全統計,去年以來,至少有20座城市出台了吸引人才的相關政策。對於各地的引才政策,社會上不乏各種聲音。但需要指出的是,長遠而言,各地並不存在一成不變的人才政策。以順德為例,2011年,順德出台《關於加快實施人才強區戰略的決定》,明確指出要堅定不移實施“人才強區”發展戰略;2012年,為營造良好引才留才環境,順德出台十項配套政策,形成“1+10”人才政策體系。順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對此曾表示,“十份配套文件其實是一個系列,不再是以往單項政策‘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但實踐中,不少企事業用人單位認為這套政策過於粗糙籠統和高高在上;2015年,為解決過去人才政策存在的問題,使相關政策更“接地氣”,順德出台《關於加強高層次人才和團隊引進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2016年,順德出台《順德區高層次產業人才確認辦法》﹑《順德區人才入戶管理辦法》﹑《順德區高層次人才安居辦法》等引才新政,人才政策再次升級。2017年,為貫徹人才強區戰略﹑促進教育事業發展,順德出台《順德區高層次教育人才確認辦法》。通過簡單梳理順德近年來的人才政策可發現,順德的人才政策處於不斷調整和完善的過程。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在眾多的“求賢令”中,並沒有最好的政策。只有通過不斷的調整和完善,每個地方才能根據實際情況探索出最適合自身的引才政策。只有適合,才是最好。
(何福祥/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