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稅務優惠制度法案通過

【本報訊】為吸引融資租賃公司進駐本澳及拓展融資租賃業務,政府提案建議豁免融資租賃公司購買供辦公的首個不動產的財產移轉印花稅,以及加大扣減其所得補充稅,法案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

此法案為《融資租賃稅務優惠制度》。議員葉兆佳指,融資租賃發展迅速,本澳需及時因應市場變化調整稅務優惠,以應對區域競爭,但改變稅率必須修法,需時長,冀能夠在法案中增加彈性處理的空間。是次修法亦無豁免登記費,鼓勵性不足。

經濟財政司長梁維特回應稱,明白到融資租賃業「火紅」,「大家都希望分一杯羹」,鄰近地區最近亦就稅率作出調整,「人哋見你出一招佢可能又出一招」。但長遠不能只單憑稅務優惠來提高吸引力,需要其他配套法,例如完善「登記法」,以及人才支撐。認同葉兆佳彈性處理稅率的意見,但如何同時符合法律規定,還需聽法律顧問意見。登記費則涉及其他法律,當修改會向相關部門反映意見。

葉兆佳並關注有關公司可能買一層寫字樓辦公,若只豁免買一個單位的印花稅可能不夠。鄭安庭提問會否向租用辦公室的融資租賃公司提供優惠?梁維特表示,政府取態是只能免一個單位的移轉印花稅,但法案進入小組會時可再作討論,政府態度開放。此法案圍繞稅務優惠,租用辦公室的優惠則暫時無考慮。

法案建議,當融資租賃公司在境外的收益匯入澳門,若其已在當地完稅,不用徵收所得補充稅,議員高天賜關注現行外匯交易制度是否有變,梁維特則指並無意影響外匯交易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