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意見質疑政府建議調升違泊罰款“一味靠罰”,卻忽視泊車位不足等根本問題。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稱,部分市民的理解不是局方原意,他澄清,政府想改善交通情況的初心不變,並多次強調“仲未動筆”,會聽取和重視市民意見。
修法內容並未定案
交通事務局昨日再次召開有關修訂《道路交通法》公開諮詢的新聞發佈會,局長林衍新重申,修訂道路交通法現時是極端初步階段,修法的內容並未定案,希望市民在諮詢期積極提供意見,局方會持開放態度,聽取社會意見。
交通事務局將於6月28日至8月26日展開修訂《道路交通法》及其補充法規的公開諮詢。林衍新重申,是次修法內容涉及包括醉駕、毒駕、引入扣分制、非法道路工程等合共七方面,旨在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回應社會訴求及配合社會實際需要。諮詢期結束後,局方仍須180日整理和製作意見總結,再草擬法律條文。他希望社會各界在諮詢期內充分表達意見,取得共識。
林衍新稱,除檢討法律工作外,政府一直按照《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2010-2020)》,依循“優公交”、“控車輛”、“順道路”及“倡步行”的思路,透過綜合調控手段持續改善澳門的交通環境。例如加大力度移走濫泊車輛、調整停車場和咪錶泊位的費率、落實公共停車場月票泊位“只退不補”政策等,以減少長期霸佔公共泊位情況和提高車位流動性。他指出,特別是俗稱“僵屍車”非法佔用合法停車位的個案,嚴重影響了其他居民的合法權益,局方今年1至5月份合共移走約700多部“僵屍車”,較去年同期上升30%。他希望市民能向局方提供可行性的意見,減少此類情況的發生,提供公平的環境給合法的市民。
今年增4.500公共泊車位
林衍新指,為滿足市民泊車的需求,政府也積極尋找條件許可地方增加泊車位,現時由交通事務局管轄的44個公共停車場,合共提供約15000個輕型車輛泊車位及11700個電單車泊車位。而2018年亦計劃啟用6個公共停車場,合共提供約2200個輕型車輛泊車位及2350個電單車泊車位。此外,截至去年底,私人樓宇有超過12萬泊車位;而今年第一季,獲發樓宇使用准照、在建中、已竣工及處於設計階段的私人樓宇停車位合共有36300多個。同時,政府正研究在適當地點建造倉儲式停車場。
林衍新續稱,現行《道路交通法》生效至今逾10年,部份法律條文已不合時宜,因此除優化交通配套外,也須透過法律檢討,完善執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營造安全的交通環境,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亦會繼續從宣傳、教育、檢控三方面提升市民交通安全的意識,共建和諧有序及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