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署不接受逸園狗會提出於跑狗場結束後 1年內遷離格力犬的方案,較早前已致函要求逸園狗場8日提交處理格力犬的臨時方案,以及遷移格力犬的時間表。
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昨午受訪時表示,暫未收到逸園狗場的臨時方案,會再催促了解仍未提交的原因,例如是否不夠時間等,若對方要求多幾天時間都可以給予寬容。
逸園狗場早前提出 2個處置格力犬的方案,分別是領養和遷移犬隻到外國。戴祖義認為領養的計劃可行,希望狗場能和民間團體合作。至於是否不可能讓狗場結束後 1年內處理格力犬,戴祖義稱民署沒有權限延長逸園狗場的使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