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三常會昨日開會後,完成修改《公共行政人員通則》法案第二輪審議,待政府完善並提交新工作文本後再審。三常會主席黃顯輝表示,爭取今個會期內完成法案審議並撰寫意見書,交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
黃顯輝表示,會議與政府代表審議到公務人員超時工作補償、待命津貼、自願退休等條文。其中,超時工作補償將更人性化處理,每日中每一時段的超時工作等於或多於半小時,可累積計算,舉例一名公務人員在凌晨時段超時工作一小時十五分鐘,同日傍晚再超時工作一小時十五分鐘,按現行制度兩時段的十五分鐘都不作計算,但新法容許累積,得以補償。同時,因日、夜時段的超時工作補償的補償乘數不一,未來將按尚餘時數的比例較大者的系數計算,如日、夜時段尚餘時數相同,亦按較優的夜間補償計算。
自願退休方面,原要求需提前九十日聲明或申請,但新法作出但書,容許“經利害關係人適當說明理由的申請,期限得以免除。”政府代表解釋有關免除理由如健康問題等,黃顯輝稱三常會接受政府的解釋,亦無要求政府在法案中細化或具體化可免除的因由,交由當局自由裁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