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在「搶人大戰」中又落後了 陳觀生

廉政公署早前公佈《貿易投資促進局審批「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的調查報告》,指出貿易投資促進局在審批「重大投資移民」申請時,欠缺嚴謹的審批及查核機制、部分獲批項目投資金額過低或過於側重不動產投資;在審批「技術移民」申請時,存在審批標準欠缺嚴謹、申請人長期不在澳門以及透過虛假聘用取得臨時居留等問題。廉署在結論和建議中提到,目前周邊地區正在上演「搶人大戰」,為吸引人才各出奇謀。澳門的發展不能排斥引入外地專才,在人才政策方面抱著故步自封或是「塘水滾塘魚」的態度,無異於主動放棄自身的競爭力。從這方面來看,如何有效引入外地專才促進澳門發展,是本澳社會整體應該思考的課題。

廉署報告顯專才審批漏洞

根據第3/2005號行政法規,「技術移民」包含管理人員及具備特別資格的技術人員兩類人員,有關申請獲批的前提條件是所具備的學歷、專業資格及經驗被視為特別有利於澳門。經廉署調查後,發現存有「技術移民」的申請人欠缺專業學歷、專業背景與工作職位不符,又或從事的職業非屬管理或專業技術性質等情況。

廉署在調查中發現,有的申請人在公司擔任的職務存疑,有的申請人欠缺高等教育學歷,有的申請人只列舉自己過往的工作經驗,但並未提交任何證明文件,貿促局在未加核實的情況下,便在意見書中直接引用申請人自稱的工作經驗及年資,並以此作為建議批准「技術移民」申請的依據。

對於存在申請人從事的職業不屬於「專才」範圍的情況,廉署認為不應該批准其「技術移民」的申請,否則將會模糊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與外地僱員兩者之間的界線,背離透過「技術移民」為澳門吸引專業管理及技術人才的初衷。

廉署曾分析600多個「技術移民」申請人的出入境資料,發現逾100人在獲批臨時居留後長期不在澳門,或每年留澳時間很短,當中有人每年留澳時間不足10天。經深入調查發現,當中存在申請人實際工作與獲批職位不符、從事的工作與澳門無關等情況。

廉署披露的個案中,發現眾多虛假聘用。如有人以手提電話零售商號的「業務拓展經理」身份,申請「技術移民」獲批,續期時報稱為「行政總監」,報稱月薪五萬,該公司當年稅後利潤僅為五十二萬。廉署除發現該人士長年不在澳外,商號員工未見過也不知道這位「行政總監」的存在,東主也未能提供支付薪金證明。另外,有人以報館總經理兼副總編輯身份獲批「技術移民」,報稱月薪四萬,即年薪四十八萬;惟該報館老闆及社長年薪僅六萬,且該報紙為不定期發行周報,每份定價兩元,每年發行四千至五千份。按照聘用合同,申請人的工作地點為澳門北區某大廈地舖,每天有固定上下班時間,但其在過去五年,每年在澳時間最多僅得十天,顯示有關聘用關係並不存在。

由此可見,當局在專才審批中漏洞百出。一方面對「偽專才」審核不透明,造成有人只需做好申請資料,迎合到當局的「專才」要求或者「有關係」就「過關」,至於是否真正澳門所需要人才,是否真正已經在澳門工作,是否為澳門發展作出貢獻等,並未綜合考慮和審核。另一方面,按照現行政策,相當部分的專業外地僱員,因為某些政治原因或者薪酬等市場因素的影響,即使在澳門工作10多20年,也是不少企業的業務骨幹,兢兢業業,為澳門發展起碼貢獻了一分力量,但卻永遠沒有機會獲得居留資格,造成他們對澳門永遠沒有歸屬感。對比之下,顯得很不公平。

對於這種情況,廉署報告指出,貿促局內部法律意見認為,現行法律推定澳門居民身份證持有人在澳門通常居住,且投資居留法並沒有將申請人留澳期間作為「技術移民」申請的審批要件,因此在處理臨時居留的續期申請時,不會審查申請人是否在澳居留及居留時間的長短。但廉署認為,「技術移民」的申請人應身在澳門,服務於澳門的企業和機構。如果申請人能夠身處外地為澳門企業工作,則普通的工作聘用已經可以達到目標,無必要申請澳門的臨時居留。「技術移民」申請人長期不在澳門,有違吸引專業管理及技術人員促進澳門經濟及社會發展的立法原意。

廉署批評,貿促局在審批「技術移民」的申請或續期時,應該不難發現有的個案存在虛假聘用的疑點,因此需要對可能出現的違法行為保持高度警覺,對於有懷疑的個案及時作出跟進,必要時可求助於具刑事偵查權限的部門,調查是否存在「偽專才」、「假聘用」的情況,確保「技術移民」法律制度不會被濫用。

當局未真正把握人才需求

廉署報告在結論和建議部分指出,目前周邊地區正在上演「搶人大戰」,為吸引人才各出奇謀。澳門應利用並優化現有的「技術移民」政策,使引入外地專才與培養本地人才產生協同效應。廉署認為,不能因為現在「技術移民」審批中存在一些問題,便質疑制度的成效甚至否定制度的意義,因噎廢食或是「斬腳趾避沙蟲」;澳門的發展不能排斥引入外地專才,在人才政策方面抱著故步自封或是「塘水滾塘魚」的態度,無異於主動放棄自身的競爭力。

貿促局因應建議,提出了結合目前已展開的相關工作,推進短中長期完善措施。貿促局稱,根據特區政府施政方向及促進本澳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需要,參考人才發展委員會編制的《澳門中長期人才培養計劃—五年行動方案》及人力資源供應與需求等資料,初步完成「年度優先引進人才的行業」清單。未來將根據清單優先引入「金融業」、「資訊科技產業」、「中醫藥產業」、「葡語市場及中葡翻譯」和「會展業」等方面的專業人才,配合特區政府政策,推動本澳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日後,該清單亦會因應社會發展步伐及成效適時調整。

從行政角度來看,當局在人才政策「高大上」,好像無可置啄。但從市場角度來看,當局人才政策與市場主體的企業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當局希望引入的人才或者根本不適合人力資源市場的要求。如澳門要打造「美食之都」,那高水準廚師必然是飲食業亟需的人才,而按照當局的各項要求,就算是世界名廚,也有可能不符合人才居留的條件。

有中小微企雇主表示,請人難,請「師傅」更難,就算請了也很容易流失;如果流失的是核心技術員工,例如是餐廳的廚師、髮廊的髮型師,凍肉鋪的送貨司機,小企業的營運就面臨癱瘓。中小企業每流失一位員工都令企業造成極大的影響,尤如在棋盤上每失一枚棋子,均有可能造成「一子失落,滿盤皆落索」。如今中小企的處境就如捉一盤殘局棋,要生存就需力挽狂瀾。

有研究一早指出,從中小微企的調查,以及各產業的回饋中可以發現,目前制約中小微企競爭力提升,新產業發展的關鍵就是人才,這也是澳門的發展環境中最大的瓶頸。由此,澳門政府進行創造性資產投資的重中之重,急中之急應當是人才的培育與儲備。通過制定全球引進與長期培育相結合的發展規劃,以解決澳門短期需求與長期可持續發展的人才儲備要求,培育與建立一支穩定、適應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人才隊伍,是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關鍵。

從長遠看,人才的引進、培育、穩定並非單一因素可以達致。這需要當地的創新氛圍、適應全球資訊交流的基礎設施、先進的科技條件與手段、以及智慧財產權的法治環境,和鼓勵人才成長的配套政策等諸因素的配合,是一個系統工程。歸根結底,也就是構成地區的發展環境的所有創造性因素。從這個角度出發,澳門政府與企業均要為創造地區的發展環境,付出巨大及長期的努力。

人才輸入還需破除障礙

廉署報告後,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日前會晤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會長陳錦鳴、副會長何雪卿等一行。雙方就提升僱員職業技能、完善「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的審查和監察機制等問題交流意見。陳錦鳴表示工聯十分重視廉署調查報告,近日就此提出了意見,希望從源頭堵截漏洞,重申工聯並不反對輸入人材,支持精準輸入人才,以促進澳門經濟度多元發展。陳錦鳴代表工聯就完善制度,提出了五點意見:做好人才引進規劃指引;建立專才引進積分制度;公開透明專才引進程式;完善人才發展委員會職能;必須重新檢討輸入外地僱員法,切實保障本地人就業優先,增益向上流動。

工聯的這些意見,未知是否與其過往的立場有所鬆動。多年以來,作為勞工界代表的工聯,一直與大部分中小微企業的立場相左。

中小微企業與勞工界對本澳人才輸入的爭論,代表性事件是幾年前的以內地生為主的「非本地生留澳工作」爭議。

幾年前有中小微企業提出,澳門高等院校錄取的內地學生通常成績好,能力強,綜合素質高,對於澳門來說就是優秀的人才資源。有人士建議,澳門政府應該向內地求學高校生放寬外勞政策,尤其針對修讀專業服務業相關專業的內地畢業生提供更加便捷的外勞就業申請程式。如美國的做法值得澳門政府參考:美國向本科程度以上的外國留學生提供OPT簽證,學生可以在畢業後有12個月時間在相關專業領域尋找工作機會;學生一旦正式成為雇員,即可從學生簽證轉為工作簽證。澳門的內地高校生將會歡迎此類政策,他們通常在大學四年級下學期約四月份開始求職,該簽證可以避免外勞複批還沒有下來就要打包回國的無奈局面。更多優秀專業人才能夠有機會在澳門擇業就業,才能充分釋放人才到澳門專業服務行業,真正舒緩專業服務業中小微企業的人才緊缺問題,打破專業服務業中小微企業無外地雇員的局面,提高行業的整體專業水準。

特區政府為此提出了研究方案,該政策方向有3條路徑:1、外地生在澳就讀畢業後可申請到逗留簽證,供1年等期限內找工作;2、在已有外雇、技術人才移民之外,澳門政府可能會針對在澳就讀外地生,設計出第3條工作政策;3、放寬目前的技術人才移民政策。

方案在澳門各界引起大討論。其中社會最關注的問題是:非本地生留澳工作有否居留權?換言之,內地學生能否以此落戶澳門,成為澳門居民。

翻查當年報道,在特區政府政研室記者會上,政府官員又從理論、長遠眼光、外地做法等方面闡述。但記者們不甘休:工作時是發勞工卡還是身份證呢?政府官員表示,如果現在介紹其它地方的同類政策,是否有居留權等技術問題,又可能被人質疑澳門政府是否已經有定案。他解釋說,這只是一個研究大方向,至於是否有居留權以及何種具體的方式,還需專項研究再推進,定會聽取多方意見。旋即有記者反問說:以何種方式留澳工作,直接決定了政策研究的方向;若是以外地雇員的形式,則在澳難以涉及到住房、醫療等問題;若是以居留的方式工作,則7年後能成為永久居民,會攜同家眷長期居留繁衍後代,涉及到澳門的教育、住房、醫療甚至大的城市規劃等等。政研室的官員們則一再回應說,非本地學生留下來工作,非澳門獨有,與居留沒有必然的聯繫。又有記者質疑說:哪裡能找到澳門這樣的人力資源市場?本地勞動力才30多萬人,外地雇員已12萬人。政研室官員解釋說,澳門人力資源缺口很大。不僅涉及到量,更涉及到質。必須以更長遠的眼光看待,引入更高品質的人才,不僅有利於大型企業,對中小企業有益處。應該進優化澳門人才移入機制,在不影響本地人就業及向上流動,透過多種管道引入所需要的各方面人才。

隨後在立法會上,數名勞工界議員則對該議題的各種理據進行反駁,大有讓政府「吞回」議題之勢。議員在程前發言中就「非本地生留澳工作」發出質疑,針對此前有官員以及學者的每項支持論據,幾乎都有議員進行反擊。如對於引入競爭說,有學者對此認為,政府過往對輸入外勞政策欠缺針對性及透明度,令市民誤解外勞會「同本地人搶飯碗」,繼而對外地生留澳工作產生反感。外地生留澳工作政策與香港的輸入專才政策相同,以澳門勞動力不足,若政府有策略地輸入專才,將可提升本地居民競爭意識,並有利澳門長遠發展。議員駁斥「澳門年輕人競爭意識薄弱」說法,認為吸納外地生留澳工作,對推動整體生產力增長有限,同時顯著損害本地年輕人的就業條件,容易激發社會矛盾。該議員反而說,澳門未來的各項新產業投資是在橫琴和廣州南沙,特區政府在粵澳合作下,應掌握應有的決定權,為澳門人才提供歷練機會。

「保障本地人就業優先」被中小微企業主嚴批為阻礙企業發展甚至生存的最大因素。多年來,相當多的中小微企期望政府採取有力手段,向各工會取回勞工市場事項話事權,他們認為在工會不斷要求企業向工人發放優惠,如最低工資、延長產假、紅假期三倍工資等,政府應界入調解勞資雙方之矛盾,需知企業在業績良好時是非常樂意和勞方分享經濟成果,但中小微企在艱辛經營困境下,實在不堪在工資成本上百上加斤。而從政治現實來看,勞工界對特區政府的影響明顯超過中小微企業,如目前的立法會議席中,雖然商界代表不少,卻基本沒有中小微企業代表(無論「漁人系」或「匯業系」都無立法會議員),而勞工界代表就不少於商界。因此,中小微企業的訴求可能難以獲得實現。

雖然廉署報告認為,不能因噎廢食或是「斬腳趾避沙蟲」,澳門的發展不能排斥引入外地專才。但按照政策,內地人目前赴澳工作屬勞務輸出,需經勞務仲介公司,從公安機關獲取逗留簽證。外雇又分勞工和技術兩種。技術外雇中,只有極少數專門人才能申請居留權,獲非永久居民身份證(移民)。澳門技術移民有多難,看目前資料可知:半年批出192個技術移民。獲批者集中在大學教授、政府顧問、管理層人員等,不少是歐美的名牌大學博士。

澳門作為一個小型的國際化都市,就業需求隨著近年經濟的高速發展而大大增加。一方面是大量的就業機會等待著合適的人才來任職,另一方面則是由於過往相對單一的經濟結構造成本土的人力資源的薄弱與匱乏,澳門在面對著時代賦予的空前機遇之際,也面臨著自我調整、自我優化的迫切需求。本土勞動力不足以滿足經濟增長,吸引外來人才是澳門的發展之道。澳門需要採取開放的人才政策吸引優質的外來勞動力,令到澳門的活力源源不絕。

最近內地掀起一波搶人才大戰!而毗鄰澳門的珠海爲了吸引人才,出臺了可以稱得上是珠海有史以來含金量最高、力度最優的人才政策!其投放資源之力度甚至可以比美深圳!珠海新政出臺後,珠海市每年爲人才花錢將突破25億元!按照「珠海英才計劃」,給予創新創業團隊最高1億元資助;給予尚不具備創新創業團隊條件但具有良好發展潛力的團隊最高500萬元資助;給予高層次人才創業項目最高200萬元資助;擇優給予新入戶珠海的海內外青年人才自主創業項目15萬-100萬元資助,特別優秀項目能拿到500萬元;直接給本科2.6萬、碩士3.8資助補助;對全日制博士,給予每人25萬元生活補貼,而博士後則給予每人每年20萬元生活補貼,出站博士後在珠海工作,則再給予50萬元住房補貼!一、二、三類人才就可以與政府按各占50%的比例,購買珠海市得共有産權房!

澳門政府看來已經在「搶人大戰」中又落後了,要想想對策如何能大量留住人才,如放寬目前嚴厲的技術移民政策,引入計分落戶、優才移民等較寬鬆的制度。畢竟人力是一個城市發展的最重要資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