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警拘捕一名51歲本澳陳姓女子,她涉嫌協助胞弟清洗黑錢,購買 9個內地房產。而她曾任職船務公司外勤的胞弟在2001年至2014年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虧空公司2600萬元,已在2015年12月被法院判處罪成,現正服刑。
司警表示,在2014年5月,局方接獲某船務公司舉報,聲稱經財務初步核算,發現該公司一名外勤男職員(即案中胞弟)利用職務之便,在2001年至2014年期間將由其代表船務公司向客戶收取的部分運輸費300多萬元佔為已有。警方於同年十二月以詐騙等罪將其拘捕,法院隨後判處4年9個月徒刑,現正服刑。
警方隨後深入調查,對涉案的銀行戶口交易往來進行分析,發現有人虧空的公款共涉及2600多萬,懷疑有人清洗黑錢。因此,司警在2015年6月另立案件,對涉案胞弟將犯罪所得進行隱藏和清洗的罪行進行調查,發現涉案胞弟通過修改支票抬頭的方式將款項存入自己預先開設的空殼公司帳戶,空殼公司的名稱與原需存入的公司只相差一個筆劃,當中大部分贓款已轉移內地花費,其中800多萬用於購買房產、經營婚紗店和電單車鋪、投資股票等,警方當時已加控其清洗黑錢罪。同時,他的胞姊亦涉案,姐弟的多個戶口有多筆迂迴交易往來。
司警在調查發現曾任職莊荷的陳女在06年至08年在內地購買了9個合共200多萬元的房產。期間,銀行帳戶並無調動任何款項,懷疑是胞弟以犯罪所得支付。警方前日上午將陳女拘捕,並起訴清洗黑錢罪,亦正追查是否尚有人涉案在逃及有關贓款下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