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網絡新媒體大陸行”在北京啟動

【中新社北京10月18日電】由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新聞局主辦,海峽之聲廣播電台、一點資訊共同承辦的“海峽兩岸網絡新媒體大陸行”聯合報道活動,18日在北京正式啟動。

此次歷時17天的聯合報道是國台辦新聞局首次以兩岸網絡新媒體為主體舉辦的重要新聞交流活動。兩岸50家網絡新媒體100多名記者組成聯合報道團,將以北京為起點,前往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廣東等地採訪,多角度立體報道大陸改革開放40年發展成就,展示兩岸同胞融合發展的碩果和美好前景。

國台辦新聞局局長馬曉光致辭表示,40年來廣大台灣同胞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大潮,在實現自身發展壯大的同時,也為大陸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當前,兩岸同胞要抓住大陸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發展的大好契機,為兩岸經濟合作開闢新境界,為兩岸青年搭建就業創業新平台。應充分發揮互聯網傳播優勢,加強兩岸信息傳播和兩岸民眾相互瞭解,助推兩岸交流合作,攜手弘揚中華文化。

一點資訊總編輯吳晨光表示,此次活動是兩岸新媒體進行深度交流,共享大陸改革開放40年發展成就的好機會。希望凝聚兩岸新媒體同仁的力量,從“相識”到“融合”,共同打造屬於兩岸媒體的朋友圈。

台灣ETtoday東森新聞雲副董事長馬咏睿表示,兩岸一家親,新媒體先行。要做出感動人心的報道,善用科技力量,讓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旋律在網絡上更好呈現。

據介紹,近年來兩岸互聯網公司共同策劃了一系列新媒體交流活動,深受兩岸同胞特別是青年人喜愛。短視頻、微電影、直播、問答、航拍等新媒體形式,深受青年喜愛,兩岸網絡新媒體合作空間廣闊。

寧夏已為57人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中新社銀川10月18日電】18日,在寧夏投資興業多年的台商李京安來到銀川市金鳳區北京中路派出所,經過簽字和指紋確認等環節,他領到了自己的台灣居民居住證。目前,寧夏已為57人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這張居住證的申領對我來說意義非凡,將給我的生活帶來很大便利。”銀川市台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李京安難以掩飾喜悅之情。

他說,過去我使用的是8位代碼的台胞證,很多電子系統不支持使用,在出行、就學、就醫、金融以及通訊業務的辦理方面帶來許多困難,同時還存在程序繁瑣、周期長等問題。如今,申領港澳台居住證和內地居民身份證一樣,是18位代碼,乘飛機、高鐵,旅館住宿,銀行,電信通訊,證券,工商稅務登記等都能實現同等待遇。

目前,在寧台胞共有140多人,台企60多家,涉及文創、教育、科技等領域,台灣居民居住證的辦理能够給在寧台胞提供更多的便利,將有利於促進寧台交流合作。

台灣93名縣市長參選人正式成為候選人

【香港中通社10月18日電】台北消息: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18日公告,審查通過93名參選今年底縣市長選舉的候選人資格,所有參選人正式成為候選人;至於地方議員參選者則有15名不符合規定。

台灣地方縣市長及議員選舉今年8月底截止報名,經“中選會”資格審查,“六都”市長選舉共25人登記,包括台北市5人、新北市2人、桃園市5人、台中市3人、台南市6人、高雄市4人,這25人全都符合資格。縣市長參選人部分,受理登記計68人,其中最多人參選的是澎湖縣7人,也均符合規定。

“直轄市”議員選舉共751人登記參選,符合規定者748人,不符合規定者3人,包含登記參選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市議員的李承龍、登記參選新北市議員的張天明與登記參選台中市議員的陳習珍。他們均因遭判刑於登記前未執行完畢,不得登記或不能准予登記。

其他縣市議員選舉部分,各縣市選委會共受理登記1018人,符合規定者1006人,不符合規定者12人。其中有因重複登記參選其他公職被認定登記無效,也有因犯收賄、行賄等罪,遭褫奪公權,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甚至有參選人因遭判刑登記日前未執行或未執行完畢,不得登記成為候選人。

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將於19日辦理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

多名前藍營代表選舉前獲刑

【中新社台北10月18日電】中國國民黨籍前民意代表鍾紹和、南投縣原縣長李朝卿、台東縣長黃健庭分別因被控受賄、收回扣等,18日被法院判處不等刑期。其中,黃健庭得易科罰金,並仍可上訴。

鍾紹和被控擔任“立委”期間,利用職務為新加坡永順集團總裁董欣躍旗下公司獲取高雄港港外駁油業務說情,並於2011年4月15日收受董欣躍“感謝費”300萬元(新台幣,下同)。法院更一審判處鍾紹和7年6個月有期徒刑,他提起上訴。

台灣“最高法院”18日稱,鍾紹和基於“立委”身份與職權向董欣躍旗下公司提供幫助,屬於職務行為,涉犯收受賄賂罪,故駁回上訴,全案定案。

李朝卿被控在辦理“莫拉克”風災後重建工程等120多項工程時,向承包商收取回扣。法院一審認定李朝卿犯有96件回扣案、15件受賄案,不法所得1948萬元,判處他有期徒刑30年、褫奪公權10年。經上訴,二審法院改判他2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李朝卿繼續上訴。

台灣“最高法院”18日表示,李朝卿涉及的其中8件回扣案,原審法院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均無錯誤,故駁回上訴。李朝卿被判8罪,刑期12年至14年不等,實際應執行的刑期將由檢方向法院聲請裁定。李朝卿涉及的其餘案件,則因事實認定記載不明等原因發回更審。

同日,台東縣長黃健庭被控于“立委”任內貪污、收取回扣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不構成貪污罪,但涉犯“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法”,故判處他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該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