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截聽法令侵犯人權 黃司:與刑訴法銜接

【本報訊】社會憂《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諮詢文本的部分條文侵犯人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指會作分析,將來與刑訴法的銜接值得考慮。議員區錦新與黃少澤就監聽問題再次針鋒相對。

黃: 曾研設緊急監聽制度終取消

議員梁孫旭提到當中建議法官可命令開啟嫌犯手機,抵觸居民享有的沉默權和刑訴法“任何人不得被要求作出不利於己的證供”的原則。黃少澤表示,留意到有社會人士提出有關問題,會作出析。最初文本並無此一建議,是聽取專業界意見時,有人提出實際操作上,無法開啟某國際品牌手機。將來與刑訴法的銜接值得考慮。

議員邱庭彪認為,當局建議修訂的監聽制度,批准監聽嚴謹,但難以回應例如綁架案等緊急需要。

黃少澤回應,綁架案非常難偵破,電話監聽是唯一手段。在研究修訂監聽制度時,也曾考慮是否設立緊急監聽,事後由法官追認的制度,最終仍然取消,維持監聽前必須得到法官他又稱,2003年前 (綁架案猖獗),他夜晚也不敢回家,其中 1宗大案,他 5日5夜沒有返回住所。之後建立制度,法院設有輪值法官 (審批監聽),幸好至今無需使用。

區:唔怕嚇 黃:公道自在人心

司警向檢察院呈請依法處理議員區錦新涉嫌誹謗司警局。區錦新表示,如果有人想殺雞儆猴、禁人之口,他本人“唔怕嚇”,會有更多人關注警方監聽問題。

黃少澤回應稱,即使區錦新身處立法會毋須負責任,也不能亂說話,司警已向檢察院交檢舉書,相信檢察院會作出公正處理,“公道自在人心”。

黃少澤稱,區錦新對媒體說收到消息有人到司警局自焚,但沒有報警,當日警方是獲記者告知,才緊急處理,他對有人收到縱火消息但沒有報警,卻說警方監聽感到很奇怪,心裡很不舒服,“去隔離睇熱鬧”不應是做人的態度。  他更指,當年區議員收到有人將在司警局門口自焚消息,但沒有通知警方;警方是收到不同媒體通報,所以才提前得悉事件。黃司稱,「竟然有人聽到消息唔報警,仲話警方偷聽,我好唔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