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5警員被紀律懲處 安全城市指標難確定

【本報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稱,今年1-9月,共有295名保安人員被懲處。在談及安全城市指標時,黃少澤認為關鍵要令市民和遊客感受安全。

專門部門監督警員執法不可行

議員吳國昌在施政辯論會議上提出加強監督警員執法。黃少澤在回應時認為,吳國昌提出的意見不同於紀監會擴權,而是建議另訂專門部門。但黃少澤質疑當中的可行性,包括專門部門必須獨立于保安司或其他司長,即必須由行政長官直接設立,但會出現無法行政上訴的問題,一旦出現上訴,便需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司法上訴,惟行政法院只有2名法官,以今年1-9月為例,涉及保安範疇的紀律程序便有268宗,共有295名人員被懲處。亦會出現文職人員和警員紀律制度不一的問題,即文職人員採用一般制度,警員則採用特別制度。

議員黃顯輝同時是紀監會成員,他認為,港澳兩地的制度十分接近,分別主要在於香港設有觀察員制度,觀察員可突擊旁聽員警投訴科的調查情況,監督調查。

黃少澤對議員黃顯輝比較港澳兩地監察警員執法的制度表示非常贊同。他表示,兩地制度並非一致,未必需全盤照抄,但值得學習。

有議員認為,基層警員晉升至首席警員需時12年時間長,長黃少澤認為,即將成為歷史,未來的保安部隊人員通則提出具備大學學歷和3年工作經驗警員,可直接考副警長,即使是基層警員亦不需“等咁長時間”,有關法案很快會提交立法會審議。

對於議員梁孫旭指出,現時於路環監獄服刑的內地囚犯超過四成,建議當局與內地簽署自願移交協議,以紓緩本澳的囚位數量及獄警工作壓力。黃少澤表示,針對與內地簽署移送囚犯協議,當局已多次與行政法務司進行溝通,現時開始探討。他認為進行自願簽署移送囚犯的協議對澳門非常不利,因為在內地服刑的澳門居民或會申請回澳,但在澳服刑的內地居民則不願意返回內地服刑,其中原因複雜。政府部門仍需時討論是否與內地簽署移交囚犯協議。

力爭市民遊客感受安全

黃少澤回應議員葉兆佳提出安全城市指標時認為,是否安全城市需要硬指標和軟指標,硬指標是罪案率、破案率等;軟指標則是講感受,因此罪案率不減也要穩,嚴重罪案更需減少和提高破案率,力爭市民和遊客感受安全,他提出的3個警務理念和設立旅遊員警,目的也是令市民和遊客感受安全。

此外,黃少澤以“別人的家要招呼誰是別人的權”,回應有關持有特別駕照的司機於“三不管”調頭的問題。他稱,有關司機是合法進入珠海地帶,澳門要限制是不可能的事,他明白勞工界介意有關情況,會繼續與有關方面溝通,但希望能理解警方需要依法執法。

治安警察局局長梁文昌表示,警方一直持續與交通事務局和勞工局密切聯繫,做好打擊過界司機的執罰工作。去年至今年10月,過界司機有25宗,過職司機為116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