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大灣區機制與內地合辦養老事業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昨日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引介社會文化範疇二零一九年度施政方針及進行辯論。在澳門特區的各項政務範疇中,社會文化範疇尤其是其中的社會福利領域,是成績斐然的。崔世安在當選並出任行政長官之前,曾任兩屆共九年多的社會文化司司長,他充分運用其在修讀博士學位中所獲得的公共衛生管理專業知識,秉承「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社會養老福利事業的發展。尤其是近些年來經濟發展較快,特區政府有了更多的財力、物力提高澳門居民的福利水準。在應對人口老齡化方面,特區政府依據《老齡化問題馬德裏國際行動計畫》和《上海執行戰略》,制定了《亞洲及太平洋老齡化問題澳門行動計畫》及其《實施指導方針》,提出了「老有所養,老有所屬,老有所為」的長者工作方針和「家庭照顧,原居安老;積極參與,躍動耆年」的長者工作原則,著力構建具有澳門特色的養老服務體系。因而澳門特區的社會福利事業,尤其是老人福利,是不錯的,不但在亞洲,而且在世界範疇內,都是位於前列。因而有澳洲的作者撰文,養老不如在澳門。

但在實際上,卻出現了悖論。雖然論者也承認澳門特區政府對老人照顧周到,光是將每月的養老金,及每年的敬老金,還有現金分享等總加起來,每年就有超過六萬元,這就是以號稱「福利社會」的北歐來比照,也是毫不遜色的了。但是,仍然有不少怨言,就是養老的院舍不足,床位之間的空間也較為擠迫。這就形成了養老政策的軟件不錯,硬件卻跟不上的矛盾。

但由於澳門土地面積細小,並已經發展高度飽和,還加上願意投入養老事業的人員不多,人手不足等問題頗為嚴重,因而這個矛盾,就如澳門中小微企「冇碇企」那樣,單靠本地資源,是應對不了的。於是,就有了與內地舉辦養老事業的建議,行政長官崔世安也是持有此意願。遺憾的是,未能在社會文化範疇的施政方針中反映出來。這可能會導致澳門特區的養老保障機制,仍然還「差那麼一點點」。

實際上,養老保障機制是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顧和護理服務,滿足老年人特殊的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服務及保障機制。建構好養老標準及服務機制,是解決老年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保持家庭關係和睦穩定、促進老年群體和諧相處以及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實際上,老年人最值得尊敬和愛戴,也最需要關心和幫助。中華民族素有敬老、尊老的傳統,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市民生活水準的提高,社會生活方式的轉變,老年群體在日常生活照顧、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復、護理、臨終關懷、緊急救助等方面呈現出日益增長的需求。妥善處理人口老齡化問題,關心老年人的需求,加快發展養老保障及服務機制,是貫徹落實「科學決策」、堅持「以人為本」治澳施政理念的具體體現。認真解決老年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有利於保持家庭關係穩定和睦,促進老年群體與其他群體和諧相處,這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同時,建構好澳門特區的養老保障機制,有利於促進相關行業發展,推動經濟增長,提高全體「澳人」的生活質量和水準。

而養老保障機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就是院舍照顧,對那些身體虛弱且在家庭無法獲得有效照護的老年人,及有需要的老年人實行集中供養,提供院舍照顧,尤其是對身體虛弱、失明、依賴輪椅或身患絕症的老年人提供不同程度的個人及護理服務。隨著澳門人口的老化,需要院舍照顧的老人將會越來越多,但澳門地小人多,已無土地興建新的老人院。為此,就只有將老人院安置在內地一途。為此,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與廣東省前省長朱小丹共同主持的粵澳合作聯席會議,曾簽訂了《粵澳養老保障合作協議書》,而內地的一些城市也鼓勵港澳地區透過獨資方式開辦養老機構。

而在中央提出「粵港澳大灣區」戰略規劃後,其中一個細目,也是港澳兩特區與大灣區的城市合作興辦養老事業,讓港澳的老人到大灣區的安老機構去頤養天年。

但似乎受到現行法律制度的限制。實際上行政長官崔世安就曾設想在江門市買地興建養老院,甚至已經與當地政府簽署了協議。但按照內地的土地管理法律規定,政府不能購買土地,因而未能成事。何況,政府也不可能做這麼多事,甚至具體到在內地興辦老人院。

「遇到紅燈繞道走」,可採用政府採購的方式,委託澳門特區的各地同郷會,在其家鄉購買土地興建老人院,並在日常運作管理、醫療等費用開支實行實報實銷,或是按期支付費用,自負盈虧等。這就可讓老人能夠回到原籍養老,減輕澳門的人口負擔。

有人說老人不願到內地養老,這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倘是在澳門出生,或生活時間較長的老人,可能確是不願意回內地養老;但倘是移居到澳門時間不長的老人,可能更希望能返回原籍養老。尤其是他們每年有六萬多元「自動打簿」進賬,折為人民幣為每月四千多元,如果「鏗啲使」,已經足夠應對開支,而且以內地的標準衡量,已經是較高的生活水平了。

倘是採用「政府採購」方式,委託同鄉會返鄉經營老人院,就必須修訂那個必須在澳居住一百八十天的央儲制度。據說,這個限制主要是針對在香港或海外居住的人士,但卻殃及在內地居住的人士。合理的做法應是不能「一刀切」,即返回內地原籍養老的,不在此限。

但最大的問題是醫療水平,鄰近的大灣區城市,醫療水平已經與澳門比肩;但藥物供應,可能仍有一定距離,尤其是對那些習慣使用以至是迷信進口藥物的老人而言。倘與內地合作舉辦養老事業的議題正式擺放到「粵港澳大灣區」以至是「粵澳合作」的案頭上,似乎也須考慮老人常用的進口藥物的免稅入境,特事特辦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