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守中提選舉訴訟只能是自損形象

盡管在十一月二十四日深夜至凌晨,因為丁守中針對台北市各投開票所的混亂現象提出異議,使得選務行政當局沒有像其他縣市長選舉那樣宣佈台北市長當選人,但就在台北地方法院接納丁守中驗票聲請,啟動驗票程序並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驗票的第一天,「中選會」已經向台北市選委會致送了柯文哲當選台北市長的當選證書,而柯文哲也已於昨日委託台北市政府民政局長藍世聰,前往台北市選委會代領當選證書,藍世聰隨後將當選證書送往市長室轉交給柯文哲市長。

這當然是按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必須在投開票十日內頒發當選證書。即使是有選舉訴訟,也必須如此。當然,憑經驗判斷,丁守中提出驗票等選舉訴訟,這個案也將會翻不了。即使是驗票結果未能改變丁守中當選台北市長的開票結果,丁守中還將會按照其計劃,進行「當選無效之訴」以至是「選舉無效之訴」,都將會改變不了自己敗選台北市長的事實及命運。

反而是丁守中「輸不起」的心理,及在四天內發生三次大轉彎,訴訟策略一改再改,就是驗票的訴求也發生了「否定之否定」的變化,不但讓外界普遍對丁守中打選舉官司的觀感不佳,而且連國民黨中央也對丁守中的決定感到錯愕,一度對丁守中派律師到台北地院撤回重新計票的聲請,準備改打「當選無效之訴」的「髮夾彎」變化,而終於忍不住了,建議丁守中先驗票,並表示願意為他出一半的驗票費用。國民黨中央不好說出口的是,其他縣市也有國民黨候選人以數千票險勝的,萬一也遭民進黨候選人提起選舉訴訟,將會沒完沒了。

何況,從過去歷次的選舉訴訟,尤其是重新驗票的結果的經驗看,丁守中也未必能推翻點票的結果及自己敗選的命運。實際上,就以二零零四年「總統」大選,連戰與宋楚瑜僅以二萬五千多票敗選,國民黨和親民黨陣營認為除了是「兩顆子彈」的效應所致之外,也是因為有選務工作人員「作票」,因而提出驗票聲請,並提起「選舉無效之訴」及「當選無效之訴」。而驗票的結果,並沒有改變當初計票的結果,反而陳水扁還多了幾票。「選舉無效之訴」及「當選無效之訴」也因為舉證困難,儘管坊間流傳著許多扁政府及其選務機關「作票」的傳聞,但卻無法提出具體的證據,法官當然不能採信「傳聞」,因而經過擾攘之後,裁決連戰和宋楚瑜敗訴。其他的一些選舉訴訟,也不論是由國民黨還是由民進黨提出,都是如此。

而從前昨兩天的驗票結果看,已經重新計票的百分之十七的選票,並與原來的點票結果對比變化不大,但卻反而讓柯文哲有「小小進賬」。因而柯文哲老神在在,只是苦笑台北市政府要陪著開支幾百萬元。而且,前天曾經讓丁守中陣營充滿希望的所謂將「不見」六十張選票,昨日也已經找到,原來是錯放在市議員選票部分,並不構成也沒有任何不法情事。

因此,在預計八至十天的整個驗票程序結束後,丁守中不但是將會損失四百二十三萬元的保證金,還將會損失三十多年從政以來的好形象,可能會導致他徹底退出政治舞台。

實際上,早在「九合一」選舉結束後,就有不少人私下議論,為他為了參選台北市長做了二十多年的準備,最後終於能夠如願以償地披掛上陣了,卻因三千多票而落選,因而普遍對他產生同情心理。如果國民黨徵召他參加「立委」補選,即使是姚文智所在選情不是丁守中長期紮根的選區,而且還是民進黨的大本營,但基於上述的同情心理,再加上他此前在任「立委」期間,表現優良,曾多次被民間評鑑機構評定為問政認真的「立委」,而那個為廣大青年爭取到「替代役」及役男可以出境等利益的法案,就是由他提出,因而相信不但是泛藍和中間選民將會以「補償」的心理投他的一票,而且連「天然獨」的青年選民也將會以選票來報答他。但是,經這麼一「鬧」,人們對他的同情心理都驟然消失了。

如果驗票結果對丁守中不利,他是否還將會「死牛一便頸」,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以至「選舉無效之訴」呢 ?

所謂「當選無效之訴」,是同選區的候選人以當選人為被告,依《選罷法》規定,候選人如認為當選票數不實,得以當選人為被告,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十五日內,向該管轄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理由包括當選票數不實,足以影響選舉結果,或對候選人、有投票權人或選務人員,以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競選、自由行使投票權等情形。

如果當選無效判決確定,不需要重新選舉,而是撤銷當選人的當選資格;已就職者,自判決確定之日,解除職務。是否由「落選頭」遞補,《選罷法》並沒有明文規定,但對應其他類型選舉,丁守中就有機會實現其在台北市長位置上為台北市民服務的願景。但問題是,其中的「當選票數不實」部分,驗票結果可能不支持丁守中的理由;而其餘的理由,丁守中卻將難以舉證。

而「選舉無效之訴」則指控選務機關違法,依《選罷法》規定,「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違法,足以影響選舉或罷免結果,檢察官、候選人,得自當選人名單結果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以各該「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管轄法院提起「選舉無效之訴」。如果經法院調查,認定「選委會」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可判選舉無效,中選會就要「重新辦理選舉」。

丁守中質疑,選舉發生「邊投邊開票」,讓對手有機會操作棄保。但問題是,《選罷法》並無規定同一選區投完才能開票,選務人員並未違法,而且,選民的投票意向是否因為一邊投票一邊開票而改變,在選民人數眾多的選舉中將難以舉證,因而勝訴機率甚低。當然,一邊投票、一邊開票的現象,其實在歷次選舉都有,也是「中選會」全台灣地區一致、一貫以來的投開票作業模式,只是這次在截止投票後等待投票的人數比以往多很多。未來只能透過修法,訂出更細緻規定的方式處理,以免再起爭議。

即使是法官裁決「選舉無效」,也只能重新選舉而已。而在此時,民進黨為爭取柯文哲在「總統」和「立委」大選中支持其候選人,而且「獨派」也已無話可說,不再向,民進黨中央施加必須自提台北市長參選人的壓力。可能不會推出參選人。這就主要是由柯文哲與丁守中兩人「對拼」,丁守中可能會輸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