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會投資計劃並不樂觀還應多想辦法

澳門馬會計劃投資三十五億元至四十五億元,分四期展開翻新工程和增建設施,包括在馬場中間興建中央公園的綠化和體育設施,以及建造馬匹主題公園、騎術學校和酒店等,工程預計二零二零年起陸續動工,二零二四年至二零二六年竣工。

澳門馬會每年的虧損程度嚴重,發展前景也並不明朗,在欠下特區政府的一點五億元,也要求分期償還的情況下,卻也仍然願意「擲」下「大啦啦」幾十億元進行投資計劃,可能是受到獲續約二十四年半,專營合約延長至二零四二年八月底的制約,亦即是馬會獲得延期必須承擔的條件。

澳門馬會的這個投資計劃,頗為宏偉。當然與與其有密切聯繫的「澳博」動輒就是超過百億元的大型項目相比,只是「碎料」而已。但兩者卻不能相提並論,因為就僅是以投資與回報的比例相比,「澳博」的巨額投資的回報率很高,亦即賭場收入巨大;而馬會的收入卻是連「小巫」也算不上,在劃款派彩,繳稅及員工支出之後,「一撥算盤」,就像毛澤東在《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一文所形容的那樣,又嘆一句「又虧了」。則就不會連基本的稅項也要拖欠,區區一點五億元也要分幾年償還。實際上,馬會前些年公佈的數據,是已經累計虧損超過三十八億元。

馬會的專營合約期滿時,政府曾以附加合同的方式,給予提供兩年的短期合約(後來又續約半年)。據說,這是為了避免馬會再次仗著擁有較為長期的合約,而對兌現合約的要求拖拖拉拉的情況,催促馬會必須在短期合約的兩年內落成四星級酒店,及避免馬會的數千名員工失業,對社會穩定造成不良影響,而採取的權宜措施。而現在,特區政府卻一下子給予馬會續約二十四年半,專營合約延長至二零四二年八月底。這正式難見的「大手筆」,比博彩合約的十八年至二十年還要長。

筆者此前曾分析,特區政府給予馬會續約,其中一個理由是為了促進澳門博彩業多元化發展。這是澳門特區必須實現「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之下的一個子題。但隨著社會的急速發展,澳門就連曾經的博彩業多元化,也已逐漸失色。實際上,狗會曾經的燦爛光輝已經一去不復返,曾經是澳門博彩一大特色的白鴿票也在苟延殘喘之中。當然,「一雞死一雞鳴」,自賭牌開放後,又有不少新品種面世,包括摩卡等。但如何搶救傳統博彩業項目,也應實事求是地進行研究,並設法予以保留。特區政府可從「堤外損失堤內補」的手法,對這些即將消亡的傳統博彩業項目,實施優惠政策,如減免其稅率稅額等,甚至還可「倒貼」資助。其「損失」由博彩稅填補。

同是與「澳博」密切相關,政府對馬會及狗會的態度,卻截然相反。馬會虧損如此嚴重,政府仍予以支持;而對狗會,則幾乎是「趕盡殺絕」。或許,馬會有自己的場地,狗會是租借連峰球場。賽狗事業遭到愛護動物團體譴責,賽馬活動卻沒有遭到愛好動物團體的「光顧」,或是較少出聲。

與澳門馬會的慘淡經營相比,香港的賽馬事業就較為輝煌。這除了是香港的人口比澳門多十倍之外,可能也與香港人對賭馬的興趣很高有關。既然如此,單是靠澳門居民和外來遊客來支撐馬會的經營,是不足夠的。畢竟就在馬會附近,更加刺激及舒適的博彩項目更多。因此,設法讓澳門以外的賭客也能透過電訊網絡或衛星等當代技術手段下注,這是需要研究的。

當年台灣商人收購賽馬車會並改為賽馬,就曾考慮過以衛星電視直播,在台灣收受投注及派彩。但台灣地區的《刑法》,有一個專章是「「賭博罪」,因而「此路不通」。因此,何鴻燊等商人從台灣商人手中收購馬會後,未有延續衛星直播方式。現在為了維護馬會的可持續發展甚至是生存,為了促進博彩業的多元化,是否可設法解決這些限制,向其他地區開放衛星或網絡投注?

澳門馬會與香港馬會處於競合關係。當年澳門賽馬車會改為賽馬會時,曾引發香港方面的高度警覺,擔心會對香港的賽馬實業構成嚴重威脅,因而曾經有過香港也將會開放賭禁,開設賭場之說。這在當時,對澳門博彩業是一個嚴重的警訊,因為在內地二零零三年開放其居民到港澳「個人遊」之前,澳門各賭場的主要顧客來自香港。後來,可能是看到澳門賽馬會根本「不成氣候」,因而「香港開賭」之說才沉寂了下來。可能也正因為如此,二零零一年國家批准澳門開放賭牌時,特意頒令,全中國境內只有澳門可以開賭。

也就是在澳門博彩業開放後不久,傳出香港馬會可能會全面收購澳門馬會。但此後卻「泥牛入海無消息」。不過,香港馬會經常與澳門馬會合作,包括曾經合辦多屆港澳盃及澳港盃賽事;兩地馬會達成協議,澳門馬會接受對香港賽馬的投注;兩地馬會達成協議,批准澳門對香港賽馬設立獨立彩池受注,及設立雙向匯合彩池受注等。

以香港馬會收購澳門馬會的方式,來解決港、澳兩個馬會之間的經營衝突問題,應是一個較佳的辦法。這是因為,香港馬會收購了澳門馬會之後,澳門馬會就成了香港馬會的子機構,其所進行的賽馬經營,包括賽事安排、接受投注、派彩分配等,都是屬於香港馬會的業務範圍,香港特區政府修訂頒佈的《二零零零年賭博〔修改〕條例〔一四八章)》關於禁止香港居民跨境賭博投注的限制,就不再適用於澳門馬會。這樣,就不但可挽救目前正虧損嚴重的澳門馬會,而且也有利於在港澳兩個特區之間營造和諧氣氛,進而有助於在國際社會上提高「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的認受性和公信力。

不過,卻將難以「全面收購」。因為賽馬事業是屬於專營事業,按規定不應由非澳門居民持牌及經營。倘是「全面收購」,就是由香港居民持牌及經營,與相關規定有抵觸。因此,最佳的辦法,就是香港馬會與澳門馬會合作並收購其中若干股分,保留「澳娛」(或「澳博」?)的部分股權及持牌權,以適應有關規定。

澳門特區政府不久前與阿里巴巴簽約,共建智慧城市。澳門賽馬事業是否也可從中受到啟迪,與大型電商集團合作?當然,絕對不能在內地推廣,這是違反國家法律的。日前傳說,海南大特區可能會設立派彩式的賽馬活動,倘是屬實,澳門馬會也可探索與其合作。

(發自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