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廉署主動調查「富貴門」事件說開去

廉政專員張永春昨日在受訪時表示,廉署留意到青洲坊大廈經屋以四千萬元更換二百六十九道防火捲閘的事件,同時也收到不少市民和團體投訴,因而正按廉署的工作程序處理,立案調查。張永春還表示,調查方向主要為防火捲閘費用是否合理,以及相關的職能部門在事件中有否依足法律和程序辦事,部門的內部指引是否依法等,希望社會給予時間讓廉署深入調查,有結果會向社會交代。張永春還以一連兩個「儘快!儘快!」來表達廉政公署調查該「富貴門」事件的決心和誠意。

張永春昨日的表態,是廉署在社會團體的呼籲及媒體的報導議評下,主動介入調查,這是有擔當的積極作為。倘能按照他所說的調查方向進行徹查,如果查出的結果是存在著「不規則」的行為,就應該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送交司法機關起訴及審判,以確保澳門特區政府的廉潔行政;如果並不涉及「不規則」的行為,只是行政失誤,甚至是因某種特殊原因而發生的「必要之惡」,也應該及時予以澄清,並提出行政處分及整改的建議,以消除社會上的疑慮,不讓某些議題在「職業活動家」為了積累政治資本,而刻意推波助瀾,使得相關議題惡性發酵,嚴重影響澳門特區的聲譽,進而損害「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事業的形象。

這是有過嚴重教訓的。在外地,由於自媒體發達,有好事者或不明真相者,為了博取眼球及滿足感,就搶占輿論高地,將未經查證的情事貼上社交媒體。而當地政府卻麻痺大意,未能及時予以澄清或表態,使得不實信息迅速傳播,引發眾多的「非利益相關者」湧上街頭,釀成大型群體事件。對當地政府來說,除了是失職瀆職之外,也是公關災難。

在我們澳門特區,也有著活生生的事例。尤其是在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的過程中,何超明為了實現自己的野心,透過其團隊大造謠言,既製造「中央支持何超明」的政治謠言,也製造崔世安及其家族「涉貪」的誣陷性謠言,上跳下竄,聲大夾惡,衝擊崔世安宣布參選的會場,到崔世安競選總部「踢館」,到處散發崔世安的「黑材料」。而崔世安可能是基於對「謠言止於智者」的信念,渾然忘記了「謠言說了一百次就會成了真理」的納粹式「名言」,沒有及時進行澄清,當然更沒有展開反擊,因而「弄假成『真』」,「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黑帽就一直被扣在崔世安政府的頭上,甚至連自己的建制派「盟友」也樂於不疲地重複不斷,這也是崔世安政府未能建立起強大管治威信的重要原因。

其實,某些謠言一眼看就知道是子虛烏有的,而且也是「砌生豬肉」式的「明屈」的。比如那個所謂「左袋轉右袋」的「暨大一億」,受捐的暨南大學豈能因為崔世安是校董會副董事長,就將此一億元捐款「轉」入崔世安的「右袋」中?何況,校董會的成員,有退休的副國級官員,有現任的教育部、僑辦(現已併入中央統戰部)等國務院各部委的副首長,有香港、澳門中聯辦的副主任,在眾目睽睽下,更不可能會發生「左袋轉右袋」之類的情事。

因此,借助權威機構及時澄清某些疑慮以至是破解某些肆意製造的謠言,就顯得很有必要。曾記否?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長官崔世安還在江門市出席粵澳合作工作會議,有人在澳門實施「突然襲擊」,攻訐崔世安家族「土地涉貪」,崔世安當機立斷,直接在江門致函廉政公署,要求對十六幅不被宣告批給失效土地進行獨立調查。發布調查報告指出,並未發現行政當局有關不宣告十六幅地批給失效的決定違反現行法律,而且還肯定行政長官享有自由裁量權,還特地指出,那幅被影射「與崔世安家族有關」的土地,其臨時批給效期是二零三一年一月十七日,距離可被宣布失效的二十五年還有十六年!這對當時氾濫的民粹主義思潮,尤其是向行政部門施加壓力要收回這幅土地的喧囂,應是當頭棒喝。更重要的是,廉政公署在分析報告中,指出行政當局在處理十六幅土地的整個過程中,並沒有違反法律,因而是極具正面積極意義的,還了行政部門尤其是行政長官崔世安本來的一個清白。

基於這個經驗,也基於澳門確實曾經發生過各種涉貪腐敗案的教訓,廉政公署確實是有必要像今次這樣主動作為,積極任事。不要等待人家上門檢舉揭發,才進行調查。既然《刑事訴訟法》,檢察院「獲悉犯罪消息」後就要介入偵查,廉政公署從媒體上或各種議論中獲悉可能發生涉貪事件後,就應主動介入調查,而不能坐等政府的指示或民間的上門揭發。尤其是一些在社會上鬧得沸沸揚揚的事件,如「非凡航空」、「投資移民弊案」等,都應主動介入,有結果就應及時公佈,秉公辦事。

筆者曾針對司法警察局拘捕一名土生葡人涉嫌詐騙的案件,在案情中不可有該犯罪嫌疑人,利用其母親是某團體的負責人的條件,多次借用該團體的會址召開發布會,而導致受害人上當受騙,而該會址是由特區政府依法無償提供的事件,指出該犯罪嫌疑人是涉嫌使用「狐假虎威」的手法,利用其母親是該團體的負責人的身份,及該團體另一位負責人還是澳門特區立法會的民選議員,其議員辦事處也是在該協會的會址內的特殊場景,在該團體會址召開投資介紹會的手法,以證明自己的「正當性」和「權威性」,具有強大的誘惑性及欺騙性,使得有很多資質較高的現職或退休公務員上當受騙的情況,認為該團體的負責人涉嫌私相授受,濫用澳門特區政府向其無償提供會址的善良行政,提供給其親屬進行詐騙活動,這是屬於澳門特區廉政公署管轄的「執行行政申訴工作」,「確保行使公權力的合法性」的調查職權範圍,因而呼籲廉政公署應當也必須進行調查。但其後一直未見回應。不知是認為此事件不屬於其職責,或認為該事件不值一提,或是已經進行調查,不過沒有公開等。我們等待著廉署的一個「說法」。

近日有人在網媒上轉載張貼美國傳統基金會發布的全球經濟指數消息,聲稱澳門特區的廉潔指數三十六點四分,在全球排名倒數第二,只比菲律賓高一位。對此,廉政公署以至特區政府必須嚴肅對待。因為其不但是嚴重損毀澳門特區的形象,而且也不符合事實。實際上,就以遊客入境的遭遇來比照,已經有不少具名消息揭發,他們在東南亞某些國家入境時,遇到官員公然索要小費,而且還是公開進行,司空見慣。而澳門各口岸的值檢人員,就絕對不會作出這種違規違法的行為。那麼,憑什麼將這些國家的「廉潔指數」,標得比澳門還高?這是否要肆意抹黑澳門特區,從而達到詆毀「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事業之目標?因此,對此作出適當的反應,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