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女被拒送英手術 向衛生局提司法上訴

【本報訊】就社會關注嚴重家暴受害人劉夢瑩的治療費用及方案,議員林玉鳳發出澄清聲明,認為衛生局日前新聞稿發出的部分治療訊息,與受害人及其家屬的遭遇並不完全相同。她必會與當局就此事所涉及的行政失當問題跟進到底,同時,在事件大白於公眾後,衛生局才在新聞稿中較明確拒絕了受害人的復明手術送外診治申請(受害人要求赴英國接受骨齒人工角膜移植手術),她將協助受害人就送外診治委員會的決定,向行政法院提出司法上訴。

責當局回應不符事實

林玉鳳的澄清聲明中,對當局發表與事實不符的回應表示強烈憤慨。她指出,有聲音質疑衛生局為何要替家暴受害者支付180萬澳門元治療費,認為有關費用理應由加害者承擔。

事實上,衛生局暫時替家暴受害人支付費用的做法,是現已建立的、針對家暴受害人的法定保護措施。有關醫療費用並非要由公帑承擔,而是應由衛生局代為向侵害人追討。這是法律對弱勢的保護機制,當年得到立法會通過,無論家暴受害人為誰,也應得到同樣的法律保護,而不應因獲墊支醫療費而被視為社會負擔。而且,經警方協助,當事人及其家人從沒放棄向侵害人追究刑事責任,而相關嚴重家暴案件亦正等候審判。

指百八萬為“救命費”

故此,衛生局絕對有責任及早向家暴侵害人,追討該局所支付的180萬元治療費,同時澄清墊支醫療費用為其根據家暴法而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以免公眾誤會。她強調,衛生局所墊支的180萬治療費用乃“救命費”、而非“復明手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