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理順電單車泊車秩序,交通局增設新的交通標誌,並於本周三起在光復街及祐漢第八街泊車區先行安裝。交諮會副主席黃承發表示,新交通標誌要求電單車必須直泊,亦代表禁止車輛“橫泊”,違者可被罰款300元。相信日後電單車“禁橫泊”措施將推廣至全澳。受訪的電單車主則嘆車位“買少見少”,“之後唔知泊去邊”。
交通局日前發佈新聞稿,指將增設式樣12a的交通輔助標誌,俗稱“直泊”符號,並於本周三起在光復街及祐漢第八街的電單車泊車區先行安裝。
黃承發表示,先由兩個區域先實施,或是讓居民有適應期,相信日後“禁橫泊”措施會擴展至全澳。有感現時部分電單車泊車區的秩序混亂,橫泊車輛拖累直泊車輛突出大半車尾,佔據路面,影響行車範圍,甚至加劇交通擠塞。形容橫泊車是“個別人的方便,但令到好多人不便”。
至於取締橫泊後,令泊位減少?黃承發表示,本澳電單車的泊車方式一向是直泊方向,只是之前沒有嚴厲執法,並非代表橫泊正確。明白部分區份“泊車難”,鼓勵居民嘗試改變出行習慣。他以自身為例,指現時前往泊位少的地區,有時會改乘公交;又或者無法停泊最近的停車場,就停泊至另一個稍遠的車場,再步行至目的地。認為“澳門小城發展迅速,已不能停留過往的出行模式,要求點到點到目的地”。
車主們對實施“禁橫泊”措施反應不一。支持者鄺先生認為規範橫泊車,有助理順泊車秩序。並建議政府減少路邊私家車位,而非電單車位。“一輛私家車平日多數一或兩人坐,但一個泊位,已等於五、六個電單車位。”車主張先生表示,北區“一位難尋”,橫泊是逼不得己。倘連橫泊都抄牌,真是“不知之後能泊去邊”。指北區自去年安裝鐵泊架後,減少約四分一車位,才產生橫泊亂象,現時再刪橫泊車位,只會加劇濫泊及民怨。亦有居民反映,關閘區搵位超難,兜幾圈都搵不到位,久而久之,“已放棄搵合法位”,鋌而走險違泊,對抄牌感無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