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北京3月8日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張曉明8日在北京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人選將會依照基本法和澳門有關法律的規定,依照法定程序選舉產生。
張曉明在“部長通道”上,回應有關澳門特區新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的提問時表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人選將會依照基本法和澳門有關法律的規定,依照法定程序選舉產生。
他指出,新一任行政長官選舉的時間已確定為今年8月,在這之前還要選出400名委員組成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中央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人選標準的要求是一貫的,就是四個詞:愛國愛澳、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澳門社會認可。他相信,澳門一定能够選出符合這些標準的新一任行政長官人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