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會三十三名議員中,新晉議員蘇嘉豪是最勤奮的一位,甚至比其師兄吳國昌、區錦新還要勤力,不斷提出口頭或書面質詢。這既有可能是為了推動其理念,也有可能是為了保持見光度,與其同質性極高的同門師兄爭奪選票基本盤。但只要是在澳門特區高度自治事務對範疇發聲,不是像其過去還是「在野之身」時,經常提出超越「兩制」,亦即涉及並違背「一國」原則,如什麼「國立」,及為回歸後在澳門出生者持葡國護照到台灣地區讀書的學生爭取僑生」權利等,因而這是一個進步。
但言多必失,有時可能是閱歷不足的問題,有時可能是基於「撿到籃裡就是菜」的「搶題材」心理,頻頻發生失誤。而且並非是因為在意識形態的範疇,可以以政治立場不同、見仁見智而作解釋的,而是正反雙方都認知一致的專業常識問題。如最近有關家暴案是否「入刑」的問題,就被同道中人在由反對派創辦的網媒中揶揄一番。最近的一次質詢,是他提出書面質詢,促請政府儘快收回涉及路環疊石塘山超高樓項目的國有土地,及政府應將整個路環島納入《城市規劃法》所指的「不可都市化地區」的問題。
這道質詢題並非完全「錯曬」,其前面的那部分是可取的,那就是促請政府儘快收回涉及路環疊石塘山超高樓項目的國有土地。在廉政公署的調查報告已經明確該幅土地是屬於國有土地,在改變性質的過程中涉及詐騙行為,因而不但是政府必須收回國有土地,而且還需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但當事人已經去世,按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規定,該項涉嫌的罪行已經消滅。現在政府需要做的,就是收回該幅土地。然而,該幅土地在非法變更為私有土地後的交易,卻是合法的,而且第二次交易時買賣雙方都對此詐騙行為並不知情。政府在收回該幅土地後,現在名義上的持有者將會無辜地蒙受巨大損失。如何合理及妥善解決此問題,還需謹慎對待。有熟悉法律者認為,雖然刑事責任可免,但民事責任卻可以「繼承」,亦即以詐騙方式取得該土地的後人,必須承擔受害者提出的民事責任,進行退賠。但由於已經進行過兩次交易,因而退賠是「一手對一手」,而不是直接作為。當然,此等追究民事賠償,並不妨礙政府收地。因此,在地權已經清晰明確後,確是有必要加快收回土地的操作。
但所謂「路環非都市化」的質詢建議,蘇嘉豪卻是明知故問,而且是反复質詢。他在去年十二月七日,就曾以此為題材進行質詢,當時他提出的質詢是:政府會否「將石排灣以南的路環」列為「不可都市化地區」?而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李燦烽則回應說,政府曾在多年前,以刊登《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方式公佈強制一些保護區域。至於,路環往後的保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發展策略(二零一六至二零二零)》明確提出,以完好保護路環生態環境為底線,明確生態紅線,使路環山體、海岸線和林帶等自然生態與風貌得到保護和養育。他指出,以上都是未來城市總體規劃的指引,並覺得有條件做好相關工作。
這樣的規劃,完全符合時任國家副主席的習近平,於二零零九年視察澳門特區時作出的指示:香港和澳門的規劃各有特色,要隨著變化而不斷完善,處理好當前及未來的問題,為發展適度多元化留下空間。另外,也要處理好保護與開發之間的關係,要保護中有開發,開發中有保護,就如路環列為生態保護區般。
很明顯,政府的規劃,就是按照習近平主席「要保護中有開發,開發中有保護」的指示,在發展和保育之間取得平衡,而不是「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只講開發而不講保護,或只講保護而不講開發的。也就是說,就像習近平主席對內地的建設與保育指出的辯證關係,是既要金山銀山,也要綠水青山。
但僅隔三個多月,蘇嘉豪議員日前提出的質詢,卻是比此前的「石排灣以南的路環」更進一步,是要將「整個路環島」列為「不可都市化地區」亦即保育區。他說,為了維護大自然和生態平衡,政府應將「整個路環島」納入《城市規劃法》所指的「不可都市化地區」,守護本澳最後一片後花園。
為了佐證自己的建議「於法有據」,蘇嘉豪搬出了《特區城市發展策略(二零一六至二零二零)》,並引用了其中的定位:以完好保護路環生態環境為底線,明確生態紅線,使路環山體、海岸線和林帶等自然生態與風貌得到保護和養育。但偏偏就是這幾句話,確定了並非是將「整個路環島」都列入「不可都市化地區」,而是路環島中的「山體、海岸線和林帶」。
按照蘇嘉豪「一刀切」地將「整個路環島」都列入「不可都市化地區」的建議,政府的經濟房屋及社會房屋發展規劃,在路環島的部分,包括繼續利用石排灣的土地興建公屋,及在收回的「霸地」,並不屬於「山體、海岸線和林帶」的地段,興建公屋的計劃,就將得全部終止。而偏偏「蝸居」居民,就正是他要極力開拓爭取的票源。前不久,他就曾利用「危險品安置區」的議題,頻頻到石排灣公屋區活動,發動組織公屋居民連署抗議及上街遊行。但所謂將「整個路環島」列入「不可都市化地區」的建議,卻就連已經建好及入住,初步形成一個都市小區的石排灣公屋區,豈非都要將之拆卸,恢復「山體」?難道蘇嘉豪嫌自己的選票多嗎?
還有,按照蘇嘉豪的建議,「整個路環島」已經建成的「類都市化」建築物,包括原聯生工業區的豪華商住樓宇及酒店,以及九澳碼頭以至監獄等,還有昨日才落成使用,建設費用達二億多元的九澳康復醫院,都必須將之拆掉。這真是「不食人間煙火」了。
澳門只有三十多平方公里,土地利用已經高度飽和,受到博彩業排擠的中小企業無地發展,這也正是難以落實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中央一直想盡辦法協助澳門特區解決土地匱缺的問題,先是推出橫琴「比特區還特」的優惠政策,但橫琴方面的「豪華地產」發展方向,與之相悖;後是批出八十五平方海域,卻是遠水救不了近火。因此,充分利用現有土地,就是一個「在夾縫中發展」的辦法。
就路環島而言,《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發展策略(二零一六至二零二零)》中所指的「山體、海岸線和林帶等自然生態與風貌」,還有已經被確定為需要保護的荔枝碗船廠等地段,當然是應當得到保護和養育,絕對不能搞「都市化」建築。而除此之外的土地,是應當可以因地制宜地發展的,包括興建更多的經濟房屋和社會房屋,「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