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最近完成討論《修改第20/2009號行政法規〈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件規章〉》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鑑於現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件規章》自二零零九年生效至今近十年,為使澳門特區電子旅行證件的防偽技術與時並進、提升旅行證件的整體質素及安全性,同時,優化旅行證件的簽發程序,特區政府建議修訂現行法規。新草案建議,新一代電子旅行證件本子式樣與現時的旅行證件式樣基本相同,只是在原有的設計意念下加強防偽特徵,例如激光穿孔圖像、觸感特徵(凹凸防偽澳門區徽圖案及凹凸防偽蓮花圖案),以及扇形展開後的效果及在紫外光照射下方可見的彩色紫外光印刷,並採用較新的晶片配以加強的加密技術。
也在不久前,香港特區入境處宣佈今年第二季分階段推出新一代電子特區護照,加入最少八項防偽特徵,包括在個人資料頁及簽證頁用全色螢光印刷,紫外光燈下會呈現維港夜景,以及新浮凸防偽圖案及微縮印刷等。個人資料頁將由青馬大橋背景改為金紫荊廣場,凸顯國旗及區旗,簽證頁則用四季花朵,包括梅花、牡丹、菊花及荷花:護照頁邊會有「香港HK」字樣及青馬大橋圖樣。.
由於澳門特區護照和香港特區護照都是由同一家工廠印製,甚至可能也是同一批人員設計。因此,此次澳門特區護照和香港特區護照幾乎是在同一時間加強防偽功能,都是採用了激光穿孔圖像、觸感特徵,彩色紫外光印刷,以及以較新的晶片配以加強的加密技術,相信是統一部署,當然也可能是研發了新一代的防偽技術,因而同時付諸使用。
不過,新的澳門特區護照與香港特區護照的某些具體細節設計,也有所不同。比如,澳門特區護照是突出了凹凸防偽澳門區徽圖案及凹凸防偽蓮花圖案,而香港特區護照則是凸顯了五星紅旗亦即國旗,當然也有區旗。相比之下,似乎是香港特區護照更為強調國家主權性質,體現了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對此,澳門特區是護照是否也應跟進?
當然,兩種特區護照的相同處也不少。比如,香港特區護照在以包括梅花、牡丹、菊花及荷花在內的四季花朵作基本圖案的基礎上,有金紫荊廣場;澳門特區護照則是在充滿了澳門文化特色,加入了世界文化遺產(澳門歷史城區)作為主題,印有大三巴、松山燈塔、媽閣廟、三條澳氹大橋等圖案之下,有金蓮花廣場。這是「講政治」的體現。
實際上,金蓮花廣場是為慶祝澳門回歸而設立,已經成為澳門其中一個著名地標及旅遊景點。而廣場的主體是《盛世蓮花》的雕塑,是澳門回歸時,中央人民政府向澳門特區贈送的禮物。《盛世蓮花》雕塑由花莖、花瓣和花芯組成,青銅鑄造,表面貼金裝飾,形似蓮葉的基座部分則由二十三塊紅色花崗岩相疊組成,寓意澳門三島。蓮花是澳門特區的區花,蓮花盛開、亭亭玉立、冉冉升騰,象徵澳門永遠繁榮昌盛。每當著名節日時,例如新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澳門回歸紀念日等,澳門特區政府都會盛裝打扮這個美麗的金蓮花,並舉行隆重的升旗儀式。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全體主要官員、立法會主席、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機構的負責人、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司令員等會在升旗前聚首金蓮花廣場,出席升旗儀式。這可見金蓮花廣場不但是旅遊景點,而且更是澳門特區的重要政治活動場地。澳門特區護照印有金蓮花廣場的圖案,顯見主事者及設計人員具有足夠的政治敏感度。
比照起來,最近評選的「澳門新八景」,沒有金蓮花廣場,可能是一個遺憾。可能是參與投票評審的本澳及海外人士,並不太重視金蓮花廣場之故。其實,即使是政治氛圍不是那麼濃烈的「文革」前,廣州市評選「羊城新八景」,參與評選的群眾,在精心挑選了帶有詩情畫意的「雙橋煙雨」,「蘿崗香雪」等景點的同時,也不忘配以政治性的「海珠丹心」(廣州解放紀念碑),「紅陵旭日」(廣州起義烈士陵園)等。
提到金蓮花廣場,不知道當年澳門中聯辦副主任宗光耀向何鴻燊作出的承諾,兌現了沒有?——澳門回歸前夕,中央政府成立「澳門政權交接和慶祝活動籌備委員會」,宗光耀出任其副主任。中央交給他一個任務,物色地方興建安置《盛世蓮花》的「金蓮花廣場」。宗光耀返澳後物色適當土地,選定使用權屬於「澳娛」,而「澳娛」也已經規劃興建商品住房的的四幅土地。宗光耀與何鴻燊商量借用,但何鴻燊則屬意於低價轉讓。宗光耀說「我不是買你的地,而是向你借用,是無償借用。」何鴻燊問「借多長時間?」宗光耀說「至少一年。」並解釋說:「因為特區政府成立後,要辦的事情很多,恐怕顧不上馬上著手處理金蓮花的搬遷事。到時候特區政府有關官員和部門會與你商談的。」何鴻燊爽快地說:「就這樣,聽宗副社長的,我無償借地一年。」後來,何鴻燊還慷慨捐出七百萬元,作「金蓮花廣場」的大部分建造費用。
回歸後的一天,宗光耀在一次社交活動中,又見到了老朋友何鴻燊。宗光耀說:「現在特區政府已經成立了,關於向娛樂公司借地建造金蓮花廣場的事,如何善后處理,請娛樂公司與特區政府直接商談,我就無需當中間人了。」何鴻燊說:「公司與政府有關部門商談是完全可以的。我請宗副主任方便時向何特首把前后情況介紹一下。」宗光耀答應了。不久,宗光耀回復何鴻燊:「特首和有關司長認真聽了我的陳述,對你和娛樂公司所做的這件事表示敬佩,願意與娛樂公司協商,妥善處理。」
然而,不知何故,相關手續一直沒有辦理。可能是中央政府在出面建造「金蓮花廣場」,亦即完成土地利用後,在回歸時就將之移交給澳門特區政府,並由澳門特區政府管理。中央政府與澳門特區政府都認為是政治工程,而忽略了《土地法》的規定,沒有辦理有關「完成土地利用」的系列手續;而「借出」土地的「澳娛」,因而特區政府承諾「換地」(特區政府直到如今還欠這筆「地債」),也就沒有與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完成土地利用」的系列手續。因此,特區政府的《土地資訊網》,仍然將其掛於「澳娛」的名下。而且,按照新《土地法》的規定,「金蓮花廣場」就成了「閑置土地」。再按新《土地法》規定,在這四幅土地的臨時批給期屆滿後,即使是承批商不歸責,也必須「一刀切」地收回。
但是有某些政治人物,包括個別的建制派中的激進人士,一看到該四幅土地也被特區政府列入「閒置土地」清單,就「條件反射」地認為是「官商勾結的產物」,聲稱要「追查」特區政府的「官商勾結責任」。其實,宗光耀向何鴻燊借地時,澳門尚未回歸,不要說是有「官商勾結」的情事了,就是有,也不關回歸後才成立的特區政府的事。何況,何鴻燊是無償借出土地,甚至還慷慨捐贈大部分興建費用,哪來「官商勾結」?而且,所謂的「官」是中央政府,平時口口聲聲說「擁護中央」的某些建制派人士,卻竟然以此方式來侮辱中央政府。
由此可見,由於連續四屆特區政府的誠信缺失及不作為,也由於個別建制派人士將「反對官商勾結」口號叫得口爽,而將中央政府和顧全回歸大局而慷慨借出土地及捐贈興建金蓮花廣場費用的何鴻燊先生也「拖下水」,而導致金蓮花廣場的土地歸屬問題越趨複雜。
因此,無論是澳門中聯辦,還是澳門特區政府,都應當搶在該四幅土地的臨時批給期屆滿之前,尤其是何鴻燊先生仍然健在之時,盡快協商解決相關問題,以確定該四幅土地脫離「澳娛」的批給狀態,將其從「閒置土地清單中剔除出去;其次是由特區政府兌現承諾,置換土地以清償「地價」,最好是以特區政府按照新《土地法》規定,收回的此前批給「澳娛」的土地,以求「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