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警告若遲來 教局籲酌處缺勤

【本報訊】有意見質疑前日 (27日) 暴雨情況下,本澳中小學仍需上課。教青局副局長梁慧琪受訪稱,教青局是按氣象局發出的暴雨警告信號及社文司批示發出停課訊息,強調教青局不能違反有關停課的社文司批示原則。

梁慧琪表示,根據《學校在熱帶氣旋、暴雨及特殊天氣情況下所採取的措施》中規定,當氣象局於上午6時30分至9時期間發出暴雨警告信號,幼兒、小學及特殊教育階段的班級全日停課,中學教育階段上午停課,而昨日於9時10分發出暴雨警告,相信大部分學生已於學校安全逗留,則無需發放停課訊息。

梁慧琪續稱,教青局與氣象局雙方設有對接聯絡人,氣象局在預測天氣不穩定的前一天會主動與教青局溝通,發出暴雨警告是氣象局的技術決定,而教青局不能違反有關停課的社文司批示原則。她強調,學生的安全較課堂學習更為重要,如家長認為天氣不穩、子女上學途中或不安全,學生可選擇不上學,而因應情況教青局會再同步請示校方對學生遲到或缺勤情況作出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