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論違法疫苗 疫苗管制不容鬆懈

【本報訊】醫務委員會主席、衛生局局長李展潤呼籲業界遵守供應及儲存疫苗的相關法律規定。他指出,本澳人口密度高,一旦疫苗無效或缺乏疫苗作為保障,對本澳的公共衛生便會構成嚴重威脅,因此不會放鬆對疫苗的管制。

醫務委員會日前召開全體會議,李展潤表示,就近日一間醫療中心涉嫌違法供應疫苗事件,他指出醫療中心不能供應及儲存疫苗是法律明確禁止的,他強調,由於疫苗儲存有嚴格要求,在運輸及儲存過程中要確保合乎疫苗儲存的各項條件,過程中若溫度過高或過低都會影響疫苗效用,未能確保質量的疫苗會對市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乃至社區公共衛生構成嚴重威脅。澳門人口密度高,一旦疫苗無效或缺乏疫苗作為保障,對本澳的公共衛生便會構成嚴重威脅,所以當局不會放鬆對疫苗的管制。他呼籲同業能遵守相關法律規定,避免違規及損害同業的聲譽。

會上,醫務委員會梁佩珊秘書長簡介了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就《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法案的討論進程及修改的建議;而各委員亦分別就其中的主要內容展開了討論,包括:資格認可的要件、考試次數的限制、實習考核不合格的處理、註銷登記及註銷執照的規定、有限度執照、執照續期的條件、權利及職業義務的規定、處罰中減輕情節及加重情節的適用條件。

期間,委員普遍同意對侵犯生命罪、侵犯子宮內生命罪或侵犯性自由及性自決罪而被判刑的人士不予登記,因醫療人員應有更嚴格的標準要求,然而,認為侵犯生命罪應區分故意和過失犯罪,若醫療人員因過失犯罪,可考慮予以登記,對於故意作出的侵犯生命罪才不予登記。考試方面,基於15類醫療專業的大部份畢業生來自其他國家及地區,故考試屬必要,但考慮到資格認可為新推行的制度,暫不宜限制考試次數。至於實習方面,每個輪轉的科室/部門均須進行階段性考核,且必須所有階段考核均通過後才可進行最終考核;對於最終考核不合格的處理,委員普遍認同應給予重考機會,但若果實習階段考核不合格須重修,建議重修部份不設津貼,藉以提醒實習認真看待實習,善用實習資源。關於緊急情況下是否簡化有限度執照的申請手續,經討論後,認為可另設緊急機制加快行政審批手續,但仍須確保來澳醫療人員的專業資格及質素,以維護公眾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