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常會昨日舉行會議,處理及分析外地僱員及團體就《職業介紹所業務法》法案行使請願權事宜。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委員會認同不論是否本地居民都可以行使請願權,若請願信相關聯絡人是《職業介紹所業務法》法案涉及的持份者,委員會認為有需要與他們接觸。
黃顯輝昨日會後總結時表示,由於有6個外地僱員及其關注的團體於4月16日向立法會行使請願權,針對《職業介紹所業務法》法案提出一些意見、建議,作為請願的形式提交。為此,委員會作出相關跟進。
黃顯輝稱,會上聽取立法會顧問團就請願形式及相關內容作技術上分析,在形式方面,顧問團指聯署有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委員會認同是請願,按請願法律相關規定,請願人士可以是個人或法人,無分是否居民;委員會亦認同不論是否本地居民都可以行使請願權。
至於委員會如何跟進及現時是否適宜聽取意見?黃顯輝指,由於請願信的署名為6個團體,委員會認為需要先了解清楚團體是否存在、是否在澳門成立,會透過立法會顧問團及公關部與相關聯絡人聯絡。委員會又認為,即使不是真實存在的法定團體,若聯絡人就《職業介紹所業務法》法案涉及的持份者,委員會認為有需要與他們接觸。
黃顯輝又指,委員會在法案審議過程中,一直都十分樂意收集社會意見,利害關係人可透過電郵或信函等方式向立法會提交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