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資助計劃助企業成長

【本報訊】文化產業基金推出《文創企業成長發展專項資助計劃》,資助微型文創企業新增營運設備、生產及製作,開展推廣活動及知識產權登記,扶助企業發展,該計劃資助名額最多50個,資助實施計劃一半款項,上限20萬。過往曾接受基金的項目補貼資助金額累計超過20萬元的企業不能申請該專項資助計劃。《文創企業成長發展專項資助計劃》於8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接受申請。

申請者必須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設立的文產企業,企業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資本須由澳門特區居民持有,僱用的員工總數不超過5名(不包括散工或兼職員工)。倘申請企業過往曾接受基金的項目補貼資助金額(不包括專項資助計劃)累計超過澳門幣20萬元,不能申請本專項資助計劃。

申請企業可申請資助內容包括生產材料及製作費用、設備費用、推廣及宣傳費用、專利商標註冊費用、物流費用(不包括稅項)。申請企業需提交現有產品及服務的介紹,過往的營運情況及收入支出數據,以及介紹如何通過項目促進企業的成長發展。

經擇優選拔後,資助名額50個,項目執行期24個月,資助金額上限為20萬澳門元。該專項資助計劃以實報實銷形式資助,基金資助實施計劃一半款項,上限20萬澳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