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細則通過法案 預算結餘3%撥社保

【本報訊】立法會全體大會昨日細則性表決通過《鞏固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資源》法案,決定將每一財政年度結束後的澳門特區中央預算,執行結餘的3%撥入社會保障基金。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在引介法案時指,為確保社會保障基金的可持續發展運作,建議以法律方式建立恆常性的撥款機制,將每一財政年度結束後的澳門特區中央預算,執行結餘的3%給予社會保障基金,並構成基金的年度收入。法律適用於2018年財政年度起的澳門特區中央預算執行結餘,即社保基金可於2020年收取現在所設立的新收入。

有議員希望政府說明撥款會否影響財政儲備穩定,以及如何評估撥款是否可回應需求。

列席會議的財政局副局長何燕梅稱,若財政儲備中的基本儲備不足,財政儲備中的超額儲備會填補基本儲備,目前超額儲備累積已有 4,000億元,情況樂觀。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委會代主席陳寶雲稱,社保在2012年及2017年都曾製作精算報告,在人口、養老金、博彩收益等綜合變動下,根據 2017精算報告所計算,為確保社保制度穩健運作 50年,需再注入 5億元,過往幾年特區中央預算都介乎 200-250億元,而當中的 3%約為 7.5億元,可補足 5億元的差距。社保基金截至上月底滾存有 849億元,整體而言財政狀況穩健,社保基金承諾會每 5年評估及緊密關注基金的財政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