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公務員培訓 完善官員問責制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日表示,為進一步完善官員問責制度,特區政府持續從制度及責任意識方面加強相關工作。特區政府一直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要求各級公務人員廉潔奉公,盡忠職守,對於任何違規行為絕不姑息,在釐清責任後,會一視同仁,依法作出適當處理。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日在立法會上回覆高天賜議員之口頭質詢時表示,為落實依法施政,特區政府一直致力通過系統化的培訓,針對領導主管至基層不同層級及職務的需要,加強相關人員對法律知識的掌握,鞏固守法意識,確保人員能依法履行職務。例如,行政公職局會為新入職的公務人員提供包括公職法律制度、行政程式、公務採購制度等實務法律培訓單元的公務人員基本培訓課程,同時針對實際工作需要,為現職人員提供“法律基本知識概述課程”,內容涵蓋實務個案解讀的內容,以強化公務人員對法律法規的掌握和應用能力。

此外,行政公職局與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合作,邀請司法官為導師,為領導及主管人員舉辦“領導主管法律知識實務課程”,並以近年公共部門發生的一些狀況及較為典型的問題作為案例,結合條文解說的方式講授法律知識及應用,進一步加強及深化相關法律培訓的實用性及針對性,提升人員對相關法律的實務知識和運用能力,尤其是領導主管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部分。

陳海帆稱,為提高培訓課程的成效,行政公職局於培訓課程完結後,會進行評估工作,包括對學員和導師意見的分析,以及教材內容的更新工作,同時,亦會與相關導師合作,加強對課程內容,尤其是更新法律制度和案例的工作,以便提升對公務人員法律知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陳海帆指出,關於問責方面,現行一系列法律法規已對公務人員的義務、職責及監督有明確的規範,各級人員要切實遵守應有的責任,奉公守法,而監督實體、領導及主管人員有責任監督及管理其轄下部門,確保其本人及督促其下屬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公務員有關望廈社屋的事件,運輸工務範疇已多次作出說明,亦強調會依法作出處理。

陳海帆還稱,為進一步完善官員問責制度,特區政府持續從制度及責任意識方面加強相關工作。2018年成立專責工作小組,檢討了領導及主管人員的一般義務及特別義務、職責、紀律制度,以及退休福利制度等規定,2019年根據有關檢討結果和建議,首先針對紀律制度及退休與離職制度進行修訂、完善。同時,還會持續完善法律知識及守法意識的培訓工作,以鞏固公務人員隊伍依法施政、廉潔奉公的行政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