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於賀一誠與新澳門學社成員座談

賀一誠前日在其競選辦公室與「新澳門學社」八名成員會面。據副理事長蘇嘉豪議員事後稱,新澳門學社向賀一誠提出了八項「施政訴求」,包括:一、重啟政制改革,邁向普選特首;二、重大公共開支主動提交立法會審議;三、增加特首列席立法會答問密度;四、開放諮詢組織,引入民選成份;五、捍衛特區高度自治及各項公民權利自由;六、立法保障工會權和罷工權;七、落實青年宿舍等新類型公屋;八、落實舊區重整及治水基建。而賀一誠也逐項作出了回應,其中關於第一項「重啟政制改革,邁向普選特首」方面,賀一誠的回應是,會在任內爭取重啟政制改革,但何時向中央爭取,在政治倫理上不會公布,「公眾要鬧就鬧佢,他不會將責任推給中央政府。」

行政長官候選人與政治反對派旗艦新澳門學社進行正式對話,而且談及到屬於中央權限的政制發展問題,這在過去是極為罕見的事情,由此可見賀一誠較為開明務實的一面。

可能是賀一誠的誠懇感動了新澳門學社尤其是其「大旗手」蘇嘉豪,當然更由於他們在香港特區的同道中人闖出了大禍,引發人神共憤,中央相關機構的譴責定調也從「顏色革命」進化到「恐怖主義」,而導致他們對相關活動不得不慎。因此,當有人昨日向治安警察局申請下週一在市中心進行聲援香港「反送中」的活動,而社交媒體則盛傳,蘇嘉豪在下環區派發傳單,呼籲市民參與時,蘇嘉豪連忙在其臉書上發表聲明予以澄清,並要求網友們「幫手傳出去」,指出有關傳言屬於虛構,完全與事實不符,「有關集會並非由新澳門學社團隊或本人發起」,也不知悉有關發起人。他及其團隊所派發的傳單,是宣傳「普選特首民間投票」。但他又表示,澳門居民享有透過集會和遊行合法表達訴求的權利,任何相關活動僅需提前向警方書面預告,依法受到尊重和保障。

但即使如此,仍然有網友質疑,若警方批准這項活動,蘇嘉豪是否會參與及「吹雞」?這正是反映了「監督」的真意,選民們選出議員監督政府,當然也有權監督自己選出的代議士。

但必須指出的是,蘇嘉豪在香港事態的過程中,沒有像過去那麼投入,而是「井水不犯河水」地隔海觀望,雖然其團隊的網媒有轉載香港「戰友」的文宣,但極少自創作品,只是忙於自己的「普選特首民間投票」。這可能是吸取了初級法院判決的教訓,更可能是與他的「原罪」有關。

實際上,香港媒體「揭底」,黃之鋒、招顯聰、何韻詩等「反華先鋒」,都是越南裔香港居民,其父輩是當年在南越的反共人士,在越南統一後,「投奔怒海」逃離越南,港英當局以「第一收容港」政策收容了其中的部分人士,其中有人與獲得美國收容,並由美國扶植的越南反政府組織「VIET TAN」(海外越南人的全球組織,總部在美國,已被越南政府定為「恐佈組織」)取得聯繫。而近年來越南發生的反政府、反華示威,就是這個「VIET TAN」組織暗中策動的。黃之鋒經常前往美國,除了與其「幕後金主」接觸,接受培訓及領受任務之外,有否與這個政治組織接觸及結盟?招顯聰將中國污衊為「支那」,是否其「印支意識」的顯露?引人關注。

而湊巧的是,蘇嘉豪雖然是在澳門出生,但他是越南裔人,其背景與黃之鋒、招顯聰、何韻詩等人有點相似。雖然說,《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國籍、血統、種族、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思想信仰、文化程度、經濟狀況或社會條件而受到歧視。」但不能踐踏國家主權、領土及安全利益的「紅線」。蘇嘉豪在被澳門特區初級法院判刑時,內地一個網站就直指他與台灣地區、香港特區和越南的「地下組織」有密切聯繫。對網絡媒體極為熟悉的蘇嘉豪,或也看到了這個報導,可能已經產生「震懾」作用。

而且澳門特區的社會環境不同,已經為基本法二十三已經立法,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也正在配套成形,尤其是其「非法集會」已經初級法院作出適當的判決,怎麼也是有刑事案底在身。如果也積極參與下週一的活動,其「越南裔」就像黃之鋒等人一樣,本身就是「外部勢力」,因而更應小心謹慎。

因此,蘇嘉豪在當選立法會議員,尤其是經過初級法院的審理其所涉案件之後,似乎謹慎了起來,不再像過去那樣,敢於觸及國家亦即「一國」層面的「反對」事務,包括責難政府部門網站刪去台灣公立大學的「國立」二字,反對政府資助居民到內地而不是到台灣學習普通話等,而是轉為關注屬於「兩制」的澳門高度自治的事務。

倘蘇嘉豪樂於做「忠誠反對派」,在「兩制」的範疇內發揮其「監督」角色作用,這是屬於基本法所賦予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即使是有點「出格」,也可以寬容。可以批評特區政府,但就不能踐踏「一國」的底線。

回頭說到賀一誠。雖然何厚鏵、崔世安,也有在當選並出任行政長官之後,與政治反對派團體尤其是「新澳門學社」及其旗下立法會議員會面交流的紀錄,但在競選行政長官時就如此正式地會面,卻好像是第一次。而新澳門學社提出的八項訴求,除開第一項是屬於中央與特區的共同職權(決定權屬於中央)之外,其餘七項都是屬於澳門特區高度自治的事務,其中不泛合理的部分,不妨多認真細聽,並採納其合理的部分,這有利於日後的科學決策和民生決策。林鄭月娥的一個教訓,就是不聽意見尤其是不同意見,一意孤行,以為自己「好打得」,結果釀成重大事件。這個教訓應當吸取。

列寧說,「聯合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毛澤東說,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不要把可以拉一拉就拉過來,推一推就推過去的人,推到自己的對立面去。習近平說,要畫出最大同心圓。誠然,在澳門高度自治事務的範疇,「新澳門學社」及蘇嘉豪,與特區政府及建制派可能是矛盾的對立面,但在「兩制」的範疇內,尚未發展到「敵我矛盾」的地步,仍被視為「內部矛盾」的層次。既然如此,就是「拉一拉就拉過來」,及「畫出最大同心圓」的範疇。而且,這是屬於「雪中送炭」的工作,所花費的心力,比「錦上添花」式「惟威畏」還要艱巨得多,不能輕易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