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社會小政府•政府購買服務•最大愛國團體消亡

第五任行政長官候選人賀一誠昨日與公務員舉行座談會。在會上,有公務員代表認為,政府管理的事務過多。賀一誠則回應稱,在走訪社團時都聽到類似意見,例如原本由社團處理的項目,後來卻被政府接手或主導。賀一誠認為,政府管治應著眼於大框架,並非褓母角色,而社會問題最好可由社會解決。

賀一誠所說的政府管治應著眼於大框架,並非褓母角色,而社會問題最好可由社會解決,其實就是「大社會小政府」,具體操作辦法是透過「政府購買服務」。習近平主席曾經指出,要充分發揮多元主體在創新社會治理體制中的作用,凡是社會能辦好的事項盡量交給社會力量承擔,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積極引入第三方機構對購買服務行為的經濟性、規範性、效率性、公平性開展評價,提高規範化、制度化管理水平,提升財政資金效益和政府公共服務管理水平。

實際上,「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是指通過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的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幷由政府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隨著服務型政府的加快建設和公共財政體系的不斷健全,「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將」成爲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方式,以提高公共服務供給的質量和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會治理結構,滿足公衆的多元化、個性化需求。在內地,從中央到地方,都在推行「政府購買服務」,並摸索出許多寶貴經驗。

其實,在我們澳門特區,也已經在推行「政府購買服務」。正在實施的免費教育、由基層社團及慈善機構代行的養老服務、托兒服務、醫療服務等,都是屬於「政府購買服務。一方面,可以減輕政府的行政負擔,俾其集中精力,處理政務;另一方面,也可消化吸納社會勞動力,充分就業。而且,由於社會機構較為接地氣,更為熟悉各項社會服務的操作,與公務員出面辦理相比,成本較低,品質較高,可以較少的錢辦較多較好的事。

當然,還不足夠,還有更多的領域可以開放給社會團體承擔,而且更需要防止「反潮」現象。昨日賀一誠提到的原本由社團處理的項目,後來卻被政府接手或主導,就值得警覺並加以矯正。現在,最需要開放「政府購買服務」的,是養老事宜,這幾天賀一誠在「落區」過程中,聽取到不少這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他也談到了當選並獲得中央任命及就職後的一些構想。實際上,養老保障機制是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顧和護理服務,滿足老年人特殊的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服務及保障機制。建構好養老標準及服務機制,是解決老年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保持家庭關係和睦穩定、促進老年群體和諧相處以及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實際上,老年人最值得尊敬和愛戴,也最需要關心和幫助。中華民族素有敬老、尊老的傳統,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市民生活水準的提高,社會生活方式的轉變,老年群體在日常生活照顧、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復、護理、臨終關懷、緊急救助等方面呈現出日益增長的需求。妥善處理人口老齡化問題,關心老年人的需求,加快發展養老保障及服務機制,是貫徹落實「科學決策」、堅持「以人為本」治澳施政理念的具體體現。認真解決老年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有利於保持家庭關係穩定和睦,促進老年群體與其他群體和諧相處,這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同時,建構好澳門特區的養老保障機制,有利於促進相關行業發展,推動經濟增長,提高全體「澳人」的生活質量和水準。

養老保障機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就是院舍照顧,對那些身體虛弱且在家庭無法獲得有效照護的老年人,及有需要的老年人實行集中供養,提供院舍照顧,尤其是對身體虛弱、失明、依賴輪椅或身患絕症的老年人提供不同程度的個人及護理服務。隨著澳門人口的老化,需要院舍照顧的老人將會越來越多,但澳門地小人多,已無土地興建新的老人院。為此,就只有將老人院安置在內地一途。為此,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與廣東省長朱小丹共同主持的粵澳合作聯席會議,曾簽訂了《粵澳養老保障合作協議書》,而內地的一些城市也鼓勵港澳地區透過獨資方式開辦養老機構。

但仍將受到現行法律制度的限制,實際上行政長官崔世安就曾設想在江門市買地興建養老院,甚至已經與當地政府簽署了協議。但按照內地的土地管理法律規定,政府不能購買土地,因而未能成事。何況,政府也不可能做這麼多事,甚至具體到在內地興辦老人院。

「遇到紅燈繞道走」,可採用政府採購的方式,委託澳門特區的各地同郷會,在其家鄉購買土地興建老人院,並在日常運作管理、醫療等費用開支實行實報實銷,或是按期支付費用,自負盈虧等。這就可讓老人能夠回到原籍養老,減輕澳門的人口負擔。

有人說老人不願到內地養老,這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倘是在澳門出生,或生活時間較長的老人,可能確是不願意回內地養老;但倘是原居於內地移居到澳門時間不長的老人,可能更希望能返回原籍養老。

倘是採用「政府採購」方式,委託同鄉會返鄉經營老人院,就必須修訂那個必須在澳居住一百八十天的央儲制度。據說,這個限制主要是針對在香港或海外居住的人士,但卻殃及在內地居住的人士。合理的做法應是不能「一刀切」,即返回內地原籍養老的,不在此限。

昨日在座談會上,有公務員代表認為,政府管理的事務過多。這使人回想起曾經號稱為全澳最大的愛國社團——「澳門同胞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週年籌備委員會」被取消,其所有功能任務交給特區政府負責的往事。而在香港特區,現在仍然存在著這樣的組織形態,而且還是各行各業都分別組織自己的慶祝國慶籌委會。

實際上,自「一二三事件」之後,澳門各界同胞每年在臨近國慶時,成立「澳門同胞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週年籌備委員會」,在第一次全體會議時,邀請澳門南光公司/澳門新華社/澳門中聯辦的負責人,向大會作報告,詳盡介紹祖國內地在一年來的各項新成就,及分析澳門的形勢發展。在中葡談判及澳門過渡期中,成為激勵澳門各界同胞以澎拜的熱情,激昂的鬥志,做好工作,迎接澳門回歸。回歸後,也是鼓勵澳門各界人士,支持行政長官後特區政府依法治澳、依法施政、依法行政,共同爭取「一國兩制」的新成就。這是一個促進全澳各界別同胞進一步弘揚愛國愛澳傳統精神的好形式。

但回歸後不久,卻不知為何,卻突然宣佈不再運作,改由特區政府接手籌辦慶祝國慶的事務,使得澳門各界別愛國愛澳社團及人士,頓失一個展現「大團結」的機會。可能是為了避免籌款,也可能是「慶祝國慶大會」已經改為慶祝國慶酒會」;及「慶祝國慶籌委會」在國慶節當晚的燃放煙花活動,與國際煙花節重疊;或「慶祝國慶籌委會」主辦的文藝演出,因為是本地業餘「土產貨」,不如由市政署與澳門中聯辦合作,邀請內地專業文藝團體的節目品質更高,不過,卻讓本地基層社團的業餘文藝團隊,失去向全澳各界人士匯報其成果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