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協議》簽訂的台前幕後

悲劇促成兩岸隔海溝通

1990年7月22日凌晨,出海的福建平潭縣澳前鎮光裕村漁民發現一艘擱淺漁船。登船後打開兩個被密封釘死的船艙,發現25具屍體。艙中惟一的倖存者林裏城,也已奄奄一息,經全力搶救後脫險。林講述了這一慘案的經過。這艘漁船叫「閩平漁5540號」,是7月中旬到臺灣海域做生意時被抓扣的。7月21日下午,臺灣有關方面在宜蘭縣,將陸續渡海入台的大陸同胞用黑布蒙住雙眼,強行關進船艙,並用六寸長的全新圓釘將船艙頂蓋釘死,並壓上木頭等重物。被關押的漁民擠蹲在一米來高、三米見方的船艙內,缺氧缺水,悶熱異常。他們用頭頂,用手砸,拼死欲打開艙蓋,但無濟於事,最後一個個痛苦地死去。林裏城是偶然發現船艙隔板上有一個綠豆大的小孔,貼近呼吸才尚存一息。國務院台辦會議室裏當時播放了福建方面在現場抬屍的錄影,看後令人髮指。

這起命案在臺灣曝光後,引起輿論大嘩。各界均斥責臺灣軍方的不人道行為,呼籲徹查真相,以正視聽。

不幸的是,不到一個月,另一起慘案又發生了。

8月13日,臺灣海軍押送福建「閩平漁5202號」漁船駛回福建。在臺灣基隆港以北13海裏處,軍艦與漁船相撞,漁船斷裂翻覆,船上被遣返的50名福建人,有21人溺斃。「閩平漁5202號」安置人員的船艙釘有木板。據獲救者說,船在被撞前,原先被關在艙內的人已弄掉了封艙木板,登上船面,否則必被封死在艙內,死傷將更為嚴重。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臺灣報紙大幅報導,各種評論要求臺灣當局負起責任。在內外壓力下,臺灣方面開始通過各種管道,尋求與大陸聯繫商談的物件。台當局不肯,中華臺北奧會管道(當時正商量臺灣體育代表隊參加亞運會的中文名稱問題)似乎又名不符實。找來找去,權衡再三,最後還是找到大陸紅十字會。此時,臺灣報紙已刊登,臺灣當局已決定今後用軍艦將大陸漁民送到金門,讓臺灣紅十字會從金門來參與遣返作業。但遣返不是單方面的,不商談顯然是行不通的。這兩起事件就成了金門商談的近因,兩岸紅十字組織擔當商談的主角也是上世紀90年代初的一個機緣了。

當歷史的機緣降到兩岸紅十字組織身上的時候,他們自己並沒有馬上察覺到,只是在緊張而頻繁地聯繫溝通。在這兩起慘案之後,兩岸紅十字組織頻繁互通電話商討今後改進之法。根據當時大陸紅十字會秘書長韓長林的電話記錄,在當年8月上中旬的十幾天裏,幾乎每天都在以電話、傳真聯繫的方式溝通,除解釋說明事件的情況外,也在探索見面商談的管道。

繼台方提出「中線交接」「第三地研究」的思路後,雙方的聯繫進入了進一步的實質性探討。8月10日,台灣紅十字會電話催問今後遣返能否由紅十字會接手,能否公佈消息,並「希望開始做在第三地雙方會談準備,時機成熟即進行,地點在香港」。當天晚上,台方又告之,明天他們就要發佈大陸紅十字會原則同意中線交接遣返人員的消息,並具體提出「希望8月23日至26日期間,雙方在香港商談有關具體事宜」,同時希望瞭解大陸對一些具體問題的原則意見」。當時韓長林在電話裏表示,商談能否實現,要取決於有關方面協調結果及辦理去港手續的時間。台方非常著急地說:「希望我方即開始辦理。」並列出臺方商談人員為:陳長文、常松茂、徐祖安。希望大陸紅十字會秘書長韓長林帶隊,其他人員自定。在發生了第二次慘案之後,臺灣方面更加著急,認為十多天了,拖下去將引起誤會。

8月21日,新華社播發了題為「閩平漁5540號慘案真相」的文章,公佈了記者在平潭訪問這起慘案的幸存者、死難者家屬和縣政府有關人員的報導。8月22日,臺灣常松茂副秘書長來電話,提出了一個更進一步的方案:「將大陸遣返人員送到金門,大陸用掛著紅十字旗的民用船去接,臺灣方面派船出來,也掛紅十字旗,將大陸船接進去,交接以後,再將大陸船送出,非常方便。也不排除直接送到大陸沿岸的可能性,但均要紅十字會人員出面,應儘快去辦。」「如果雙方要會談,原則上不反對,但要儘快實現。目前從大陸非法去臺灣的人數天天在增加,問題已很突出。」並告「陳長文在相當一段時間不能來大陸。」「看了新華社的消息,台方勢必也要發聲明,陳長文認為,搞來搞去,不是中國人的福。」當天下午,陳長文親自打電話來,對新華社的文章表示不滿,並表示他和常松茂都有很多事情要做,如果遣返問題能儘快開始進行商談,以不去大陸為上上策。如果能夠去香港,就比較容易。陳還認為,如這個週末前不處理,臺灣方面會認為大陸不願意遣返,不願意配合,這樣就會仍然按過去辦法處理,更可惜的是紅十字會的工作功敗垂成,使被遣返的同胞就少了一些保障,少了一點安全感。陳長文表示,為了會談,如果選擇第三地區,在哪里都可以。但希望會談和簽署檔不發消息。8月23日,常松茂又來電話,擔心「功敗垂成」。他說將來有很多事情需要陳先生處理(陳長文正在受命籌組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如果因為這件小事,造成滿城風雨,影響了以後的大事,很不值得。

與此同時,中國紅十字會和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也在密切聯繫中。中國紅十字會及時地將每次電話內容轉告國務院台辦。樂美真當時是國務院台辦交流局副局長,具體負責與中國紅十字會聯絡,他將有關情況報告國務院台辦副主任孫曉郁。孫曉郁多次召集會議,分析研究各方面的情況,經過慎重研判,權衡利弊,大家一致認為遣返不是單方面的事情,要雙方配合才能進行。

為此,必須進行見面商談,且商談的時機漸趨成熟,大陸必須做出一個切實可行的方案。

1990年8月24日晚,常松茂與韓長林通電話時提出,面談地點可選在第三地,如日本、菲律賓,總之找個辦手續方便的地方。香港也可以,但怕時間慢。8月25日上午,常松茂來電I舌詢問對提出的面談地點的反應。韓長林秘書長回答:關於第三地會商,日本、菲律賓不妥,此兩處均不在中國領土內,談自己的問題為什麼要跑到別人的地方去?臺北我們去不了,福州陳先生又不能來,金門是否可行?常松茂先生聽後說,如有必要可以向上反映。以上聯繫的情況,韓長林很快向樂美真報告。在此之前,他也請示過在金、馬商談的可能性。得到這一消息,樂美真的直覺反應是,金門是個極特殊的地方,如能在金門商談,不失為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地方。樂美真立即報告了孫曉郁,他十分同意樂美真的看法,認為這是臺灣方面伸出的觸角,也是個難得的機會。孫曉郁認為,中央的精神是先談起來再說,我們要不失時機地促進兩岸直接接觸,直接談判,直接往來。根據孫曉郁的意見,樂美真起草了給國務院領導的報告,提出建議於9月初在福建福州進行正式商談,赴金門、馬祖談亦可。雙方均以個人名義參加。由於是首次直接商談,國務院台辦將派人指導。1990年9月1日晚,臺灣方面傳來資訊,表示雙方可以在金門會談。常松茂打電話給韓長林,希望兩岸在9月8日至10日在金門會談,陳長文參加。事後才知臺灣紅十字會請示了郝柏村、李登輝,並獲同意。

9月2日晚,常松茂來電話特別囑咐:此次金門會談,事先要絕對保密,會談以後再發消息。9月3曰,常松茂又來電話,希望儘快提供赴金門的代表名單。大陸方面立即與有關方面一起研究了赴金門商談的人員。由紅十字會派人去金門是無疑的,但是由總會去還是由福建分會去,幾種意見都有。台方堅決反對與福建談,認為有矮化之嫌。

我們考慮再三,商定了一個兼而有之的人選方案,初步定為:紅十字總會秘書長韓長林、紅十字總會理事樂美真、紅十字總會臺灣市務部副部長張希林、福建紅十字會副會長計克良。雙方還商定,商談均不邀請記者參加。有關領導很快就批准了報告。至此,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終於簽下《金門協議》彰顯中國人智慧

1990年9月11日淸晨,韓長林率隊踏上了「廈漁507號」船。8時30分,韓長林一行到達約定的浯嶼和二擔之間的海面,這是雙方審先約定的地點。他們一起走出駕駛艙,只見臺灣漁船「金興號」已在那裏等候,船桅杆上也懸掛著紅十字旗。兩船相會,大家都很高興,互相招手致意。臺灣紅十字組織副秘書長常松茂老先生不顧高齡,站在甲板上向韓長林他們招手。當時風浪很大,常老先生險些摔倒。隨後,雙方的船一前一後向金門駛去,「廈漁508號」船在浯嶼拋錨待命。

10時15分,韓長林一行抵達金門料羅灣新湖漁港外海面,台方用交通船將他們接到岸上。臺灣紅十字組織秘書長陳長文親自來迎接,韓長林、計克良和樂美真,一起與陳長文合影。大家都很興奮,因為終於登上了金門島,踏上了金門這塊飽嘗戰火的土地。

在金寧鄉招待所休息半小時後,雙方就開始進行商談。會議室桌子中間一盆紅色的鮮花裏,中間插著許多白色的小花,拼對的長桌一頭插著兩面紅十字旗,整個室內顯得十分雅靜、素樸。臺灣方面有4位代表,他們是陳長文、常松茂、徐祖安和鄧先生,大陸方面有5位代表,韓長林、張希林、計克良、方慶雲和樂美真。大家互相問好、握手,大家交換名片。

陳長文首先表示歡迎各位,正所謂風雨故人來,建議雙方先不拘形式,把問題提出來,一般地交換意見,然後研究如何進一步談。他著重談了遺返的迫切性,同時需要大陸方面的配合。韓長林也致了開場白,強調人道主義和安全是大前提,同時也要考慮大家方便可行。樂美真在韓長林講話後也表示,這是一件事務性工作,我們這次要談的就是互相遣返的問題,大家在互信的基礎上尋求共識。方慶雲介紹了從日本長崎租上海的客輪接運偷運人員的做法。計克良強調,福迚與臺灣地理相近,語言相通,違反規定過去的人畢竟是少數,大多數人是可以理解的。我們都是中國人,要把這個因素考慮進去。臺灣常松茂很有禮貌地說,過去給你們增加不少麻煩,拖下去恐受社會、客觀因素的影響,日久有變,各位表態都有誠意,相信會很快得到一個合適的結論。接蔣雙方坦誠地交換了意見,商定了正式商談的內容:雙方遣返的原則、物件、地點、方式,不涉及其他問題。如果談得好,可以搞一個缶忘錄。雙方還確定了進一步商談的方向。

下午2時30分,雙方繼續進行商談。臺灣方面再次闡述了遣返的緊迫性,說現在的「靖廬」就像個髙壓鍋,裏面住滿了待遣返的人,壓力越來越大,再這樣下去已然是不行了。他們建議按金門——廈門路線遣返,但港口只能停靠40噸以下的船。臺灣方面希望進一步協調如何新聞發佈,以及時間、方法等問題。在第一次交接後,再總結經驗進一步改進。大陸方面向臺灣方而說明,大陸人員去臺灣的主要集中在福州地區,約占80%以上,臺灣宜蘭到福州馬尾210海裏,到廈門290海裏,不應捨近求遠,建議在馬尾——馬祖間進行。對遺返物件,大陸方面認為從事正常捕魚作業和因避風、觸礁、機器故障等原因抵達對方的漁民,不應列入海上遣返的範圍。雙方還進一步討論了核查的時間,遣返交接使用的船隻和掛旗問題。雙方都同意兩岸紅十字組織在遣返問題上職能定位是「參與見證」。同意在遣返物件上寫上刑亊犯和刑事嫌疑犯。雙方還大致商量出一個表述的框架。

雖說雙方都懷著很大的誠意來商談,但在協定主體名稱的表述上雙方還存在分歧。陳長文說,以雙方紅十字會名義簽,要稱大陸地區紅十字會,臺灣地區紅十字會。這是個技術問題,應完全拋開意識形態。樂美真不同意這種表述。陳長文問,「你們怎麼稱謂?」樂美真說,「嚴格地講我們叫‘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你們叫‘中國臺灣紅十字會’。」陳長文一聽馬上說,「那不行,如果這樣,我們叫‘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樂美真堅決地說,「你要那樣稱謂,我們連條文都不同意簽,可以不用談了」。至此,和緩友好的氣氛一下子出現了劍拔弩張的局面。顯然,雙方都是抱著最大的誠意坐下來商談的,誰都不願意前功盡棄,但總要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提法,這確實是考驗中國人智慧的時候了。

在意見一致的部分如何寫法,陳長文建議再討論。樂美真說,「我們已有一個方案,供你們研究參考」。樂美真把事先擬好的雙方遺返的草案遞了過去。台方有點出乎意料,常松茂連說,「好、好,我們看看。」陳長文說,「今天下午我們就可以去參觀,明天再談。」

台方代表徐祖安沒有去參觀,顯然他在研究起草台方的方案。吃晚飯的時候,觀察仔細的張希林很快發現了問題:這個招待所服務員全部是男的,臉曬得很黑,他們敲房間時,本能地「報告」一聲。吃飯的盤子出奇的大,不用說這些都是「阿兵哥」。當我們講給陳長文聽時,雙方都哈哈大笑。其實那位鄧先生的真正身份就是金門軍方參謀助理兼執行官鄧定秩「中將」。據臺灣記者透露,另一位「參謀本部作戰次長」李建中「中將」沒有出場,他與鄧定秩都參與了在金門統籌規劃這次金門會談。陳長文與軍方關係密切,選擇了這樣一個「戰區」來商談遣返問題,真有點入「虎穴」的味道。不過在場面上,彼此都親切友善、彬彬有禮。

原來說好晚上7時,臺灣方面可以把他們的方案拿給我們,但我們左等右等,遲遲沒有送來。晚上近11時,徐祖安拿來他們寫的方案。徐祖安走後,韓長林5人仔細研究了臺灣方面寫的備忘錄草案,大家都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大家覺得草案中最大的問題是「雙方所轄地區」「非法越境者」的提法。其實在商談的下午,我們就提出「非法越境者」的提法不妥,對「法」字雙方解釋不一,「境」字有「國境」「邊境」之分。嚴格地說,「偷渡」的提法也不嚴謹,再加上雙方商談的主體如何表述等問題,真是頗費思索。最後用「海峽兩岸紅十字組織」來表達商談的主體。對遣返物件,大陸方面想出了兩條:一是「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的居民」,二是「刑事犯」。對正常打魚的漁民,大陸方面始終認為不能列入遣返物件,所以在遣返物件的第一條,加了一句:「但因捕魚作業遭遇緊急避風等不可抗力因素必須暫入對方地區者,不在此列。」此外,對臺灣方案中出現的「所屬主管部門」「對方所轄地區」「他方居民」這些容易引起歧義的地方,均作了變通處理。

第二天,雙方就草案文本進行最後的商談。討論時,大陸方面代表強調了兩點:一是在大陸也有一些違反大陸規定的臺灣居民長期滯留,有的還是臺灣通緝的刑事犯。這些人在大陸尚未犯罪,但也應考慮遣返。二是重申正常捕魚的漁民進入對方地區是經常發生的。台灣漁民經常來大陸捕魚、避風、加油、修船,大陸沿海各地都給予很好的接待。因此,兩岸漁民的正常往來不能隨意抓扣遣返。對雙方漁民的小額貿易,建議不寫進去,因為說不清楚。樂美真說,備忘錄可以更簡練,雙方有默契,條文可以簡化。既然都有共識,建議用協議書。陳長文回答說,「協議書」和「備忘錄」,後者更低一層,協議更為正式。如果從互諒考慮,用「備忘錄」更好。

雙方對文本中核査時間、船隻等問題及個別地方交換了意見,進行了修改。在大體條文取得共識後,雙方又討論排印、簽字、新聞發佈等技術性問題。陳長文開玩笑地說,大陸的簽字習慣是不是左派簽左邊,右派簽右邊。此語一出,我們也笑了。原來臺灣方面給我們文本簽字處臺灣方面在左,大陸方面在右,臺灣方面在計較前後之分。大家研究後認為,簽兩份協議,一份你在前,一份我在前,就可以解決了。陳長文問道簽字後我們用什麼年號?」樂美真說,「當然用西元年號。」陳長文說,「我平常習慣簽字後用我們的年號。」樂美真堅持說,「這是我們絕對不能同意的。道理很簡單,西元年號是世界上通用的,並不是大陸方面獨有的。」一時間雙方出現僵持。這時徐祖安靈機一動說,「我們可以用農曆年號,今年是庚午年,這是我們中國人獨有的。」計克良說,「一甲子60年,轉一圈以後不知道是哪一年了。」張希林也插話說,「這有點不倫不類。」

年、月、日都用農曆,世界上其他人可看不懂,還要換算;如果年用農曆,月、日用西曆,確實有點不倫不類。雙方相持不下,只好各寫各的。新聞稿可用「本年」某月某日。至於雙方的稱謂,由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大家都同意用「海峽兩岸紅十字組織」。至此,經過唇槍舌戰,發揮了中國人智慧又照顧各方立場,終於達成共識,簽訂了兩岸第一個協定——「金門協定」。

(柏學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