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橫琴新區進一步說明港澳導遊在珠海橫琴執業試行方案。橫琴新區管委會昨日在遊客服務中心召開新聞通氣會,解讀香港、澳門導遊及領隊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執業相關政策及具體實施流程,宣佈首期崗前培訓將於下周一開始。
橫琴新區社會事務局調研員張錫敏透露,至今已有逾 500人網上報名,具體培訓期數按實際報名人數而定,或按實際情況恆常舉行。現計劃每年舉辦 4期培訓,首期培訓為期 3天,名額30至 40人,將於下週一 (23日)舉行,相關培訓費用全免,完成培訓及取證後可獲一次性 3,000元人民幣獎勵。他稱,完成培訓的港澳導遊須與當局指定的 9間珠海旅行社簽定勞動合同,或在橫琴旅遊協會註冊,以及簽訂執業承諾書後,方可換取專用導遊證在橫琴執業,證照為期 1年,通過短期培訓後可續期;持專業導遊證在橫琴執業的港澳導遊不可私攬或以承攬其他導遊業務,否則將依法處罰,並通報粵港澳 3地的旅遊業界。
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和旅遊廳,近日聯合印發《香港、澳門導遊及領隊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執業實施方案(試行)》,其核心內容包括四方面,一是明確港澳導遊及領隊在橫琴申請執業的條件。已經取得香港、澳門導遊證或領隊證的港澳居民均可申請。
二是實現港澳導遊及領隊高效實用的換證程序。需經過“申請—受理及審核—培訓—認證—換證”五個步驟,培訓時間一般為3天,最快可在培訓結束當日領取到橫琴新區專用導遊證。
三是體現對港澳導遊及領隊來橫琴執業的鼓勵性導向。對認證合格並取得橫琴新區專用導遊證的港澳導遊及領隊橫琴新區獎勵3,000元,此為一次性獎勵。對持橫琴新區專用導遊證在橫琴執業的港澳導遊及領隊年度帶團滿30天、滿45天的,分別獎勵2萬元和3萬元,此獎勵每年均可申請。
四是提出對港澳導遊及領隊執業的監管措施。執業前需簽訂《執業承諾書》,接受橫琴新區旅行社委派,方可在橫琴新區內執業,對違法、違規私自承攬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攬導遊業務,進行導遊活動,將依照《旅遊法》及《實施方案》等法律規定給予處罰,並在粵港澳三地的旅遊行業內予以通報。
港澳導遊及領隊橫琴執業的申請相當踴躍,截至9月18日早上10時已收到報名表506份,首期培訓計劃規模為30人,將於9月23日在橫琴星樂度•露營小鎮舉行,為期三天,包括16個課時理論培訓及8個課時橫琴實訓,培訓期間還將為港澳導遊及領隊對接橫琴旅行社,搭建業務合作平台,9月25日培訓結束,最快可於當天領取到橫琴新區專用導遊證,屆時第一批港澳導遊、領隊將於“十•一”黃金周在橫琴開始執業。
澳門國際註冊導遊協會會長胡惠芳稱,業界反應熱烈,但認為網上報名需遞交文件和手續繁複,希望可由協會集中申請。她又稱,受香港事件影響,本澳業界出團率減少,她認為有關措施可成本澳業界“另一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