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蓓莉:對外法律工作 澳門需要從四方面努力

【本報訊】外交部代表、駐澳特派員公署特派員沈蓓莉在昨日舉行的“澳門回歸20周年對外法律事務研討會”上提到,為進一步做好澳門對外法律工作,需要從四個方面不斷加強工作力度。

一要依法辦事。澳門對外法律工作必須堅持依法治澳,嚴格遵循憲法和基本法規定,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加強澳門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和青少年的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增強澳門同胞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凝聚愛國愛澳的強大正能量,提高依法治理能力的水平。

二要健全機制。根據“一國兩制”形勢變化和實踐發展,完善特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澳門事務和進行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確保基本法得到全面準確貫徹落實,確保澳門長治久安。

三要服務發展。發展是解決問題的金鑰匙。當前,澳門經濟社會發展正面臨新形勢新挑戰。澳門對外法律工作要更加精準服務特區所急所需,更加積極有為服務“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建設,為特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對外交往持續深化保駕護航。

四要開拓創新。充分發揮澳門政治生態良好,愛國愛澳核心價值深植人心等優勢,緊緊團繞新形勢下澳門對外交往中涉及的深層次法律問題,積極調查研究,穩步推進機制體制完善創新,服務“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沈蓓莉稱,澳門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故事表明,一國兩制是解決歷史遺留的香港及澳門問題的最佳方案,也是港澳回歸後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最佳制度,是完全行得通、辦得到、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