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徵收“數字稅” 美對法商品加徵關稅

【香港中通社12月3日電】美國政府2日宣佈,法國的“數字稅”以美國IT企業為對象,屬於不當舉措,美國將考慮對法國約24億美元的輸美商品加徵最高達100%的關稅。

綜合媒體報道,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當天下午在一份聲明中說,“301調查”顯示法國數字服務稅“歧視”谷歌、蘋果、臉書和亞馬遜等美國互聯網巨頭,給美國企業帶來“負擔”,同時也不符合現行國際稅收政策原則。萊特希澤沒有透露啟動徵稅措施的具體時間。

萊特希澤表示,美國的這項新的關稅決定釋放了一個清晰的信號: 堅決反對歧視美企,不允許出現強制阻礙美國企業的現象。萊特希澤還威脅,美國也在利用301條款調查推動徵收數字稅的奧地利、意大利和土耳其。

美國信息技術產業理事會(ITI)對政府的決定表示歡迎,但同時呼籲在經合組織的框架內就跨國性稅率進行談判。

據報道,谷歌、蘋果等科技公司於20世紀80年代末發明了一種業內俗稱“雙層愛爾蘭-荷蘭三明治”的避稅策略,即將其在歐洲的部分營業收入先轉移到愛爾蘭或荷蘭等低稅率國家的分支機構再進行納稅。長期以來,法國和其他一些歐洲國家對互聯網巨頭利用歐盟稅法漏洞避稅心存不滿。

法國參議院7月批准了一項向跨國互聯網企業徵收3%數字服務稅的法規,適用於全球數字業務年營業收入超過7.5億歐元(約合8.4億美元)和在法國境內年營業收入超過2500萬歐元(約合2814萬美元)的企業。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於7月10日宣佈對法國數字服務稅啟動“301調查”。

所謂“301調查”源自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該條款授權美國貿易代表可對他國的“不合理或不公正貿易做法”發起調查,并可在調查結束後建議美國總統實施單邊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