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患者申豁免費用 醫院將總結治療經驗

【本報訊】衛生局昨日宣佈,本澳首位確診新型冠狀病毒的患者已康復出院,並由治安警護送離境。當局指,外地人在本澳公共醫療機構治療需收取200%費用,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患者可按自身經濟狀況,以及病症對澳門公共利益影響等申請豁免費用。

在早前經濟財政司司李偉農稱,外地居民在澳門醫治傳染病需要交予診金,或可根據經濟狀況申請免醫療費。有傳媒問到首名患者康復後有否交予診金,衛生局局長李展潤表示,該康復女患者向衛生局申請免醫療費,現時局方正審批她的個案,如不獲審批會追她全部醫療費,不過,她目前已由港珠澳大橋離開本澳。

李展潤透露,本澳首名新型冠狀病毒康復患者治療費共3.4萬元,離澳前沒有付款,她目前正申請豁免費用。即使內地患者已離澳,當局亦有多種方法追收費用,包括轉交財政局追收等。

山頂醫院醫務主任李偉成指出,過去曾有國內旅客患有重病在澳醫治後,如不能即時付款,會要求相關人士寫「擔保書」,而相關人士回到內地後局方會透過信件通知付款,如相關人士仍不付款就會被禁止入境。李偉成指,通常欠費一個月,就交予財政局負責追討,不過李偉成指,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治療傳染病政府可免除其費用。

山頂醫院胸肺科顧問醫生羅奕龍表示,本澳首名確診病人治療過程相當順利,喜悅不只來自醫療團體,而是整個特區政府。首名確診患者為52歲的女性武漢居民,于1月19日從武漢坐高鐵到達珠海拱北,入境澳門,否認禽鳥和野生接觸史、否認曾到醫療機構或街市、否認接觸到發熱或肺炎病人。該名女患者來澳前已有輕症,咳及流鼻水,來澳一天后因咳嗽加重到山頂醫院求診,當日檢測對新型冠狀病毒呈陽性,兩邊肺部發炎,左下肺有少少花,病變符合新型炎症特徵。

羅奕龍表示,醫療團體根據國家指南及本地經驗及鄰近地區專家意見,制定治療方案,患者入院首日已給予治療,用藥第二日退燒,但首星期病情反覆;2月2日及昨日進行鼻咽病毒檢測為陰性。首名患者符合解除隔離和出院標準,包括體溫正常大於等於三天,呼吸道症狀明顯好轉,肺部影像學顯示炎症明顯吸收,以及nCov-2019RNA咽拭子檢查兩次陰性(間隔至少一天)。

羅奕龍表示,另外9名確診病人病情穩定,目前無重症病人出現,但出院標準其中1個是“咽拭子檢查2次陰性”需要間隔至少1天,目前暫未有第2例符合標準。

至於首名已出院的確診患者在入院初期大便是檢測到核酸,但在出院1周前已轉為陰性。他稱,目前已確認的傳播途徑是飛沬及接觸傳播,發現到核酸但不代表是確認的傳播途徑,是要進行大量基礎研究及流行病學調查才能確認,從傳播疾病風險、社區防控,最重要是飛沬及接觸2個傳播途徑。國家及澳門沒有把大便核酸作為出院必需標準。

被問到確診患者出院後有否免疫力?羅奕龍表示,由於是新發傳染病,無足夠證據證明曾受感染者對病毒有否免疫力,而根據一般傳染病規律,或多或少會有免疫力,仍需之後更多總結及數據支撐結論。

院方會對確診病人出院前進行詳細小結,當局非常關顧澳門居民後續情況,所有肺科病人都會安排肺科專科門診妥善跟進及治療。醫院會總結治療經驗,不斷改善治療能力;在目前10名確診病人中,留意到早期使用抗病毒藥,症狀緩解較快,現時無重症情況。

對於有2名確診病人在第二周曾有症狀加重情況,院方曾對他們使用三天類固醇治療後有好轉,但並不作為常規治療方案;他又稱,參考內地經驗,因患者會出現免疫系統自身攻擊,故早期使用少劑量是有助抑制,今次院方對患者是中等劑量,以及3至5天,是經小心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