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老 敬老 護老 澳門老人有福氣

回歸祖國20年來,澳門特區政府通過與專業民間機構合作,加上來自不同背景和年齡層的義工隊伍傾力付出,使澳門長者得到無微不至的關懷照顧,營造了愛老、敬老、護老的社會氛圍,構建了“老有所養、老有所屬、老有所為”的共融社會。

老有所養 天倫怡樂

家住氹仔的張婆婆已105歲,與73歲的兒子陳先生一家同住,雖行動不便,卻在兒孫的悉心照料下安享幸福晚年。陳先生表示,母親年輕時辛勞地照顧一家,作為兒子應盡孝道和責任照顧母親,報答養育之恩。

102歲的羅伯伯育有11個子女,現安居在十兒子家中,兄弟姐妹除共同分擔父親的一些生活開支,也經常來往探望和陪伴。羅伯伯行走需借助輔助器材,但頭腦清晰,飲食正常,身體頗佳,時常還與子女一起搓麻將。

澳門特區政府真正保障老人實現了“老有所養、老有所屬、老有所為”的晚年生活圖景。

為體現對長者的關懷,澳門特區政府每年都要向老人發放敬老金。今年10月就向約9萬位符合資格且完成審查的長者每人發放敬老金9000澳門元,總發放金額約8.06億澳門元。

除了發放敬老金,澳門還建立了醫療券計畫、經濟房屋政策、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中央儲蓄制度等,有效保障養老資金來源和養老基礎設施需求。

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說,近年特區政府積極推動無障礙出行的環境建設,今年又針對特定年齡的長者新推出免費白內障手術、活動假牙安裝等服務,將來還會繼續推出更多有利於長者生活與健康的服務。

投入社會 發揮餘熱

為肯定長者對澳門社會發展作出的重大貢獻,傳承弘揚敬老崇孝的傳統美德,澳門特區政府於2017年決定將每年農曆九月初九定為“澳門特別行政區長者日”。

今年長者日的慶祝活動主題為“耆學,耆樂”,寓意長者通過持續學習新知識和培養興趣,獲得自我實現的機會,活出豐富多彩的生活,提升個人幸福感。

參加了慶祝活動的羅婆婆稱,自己通過19年的義工經歷,不僅説明到他人,也認識了很多老友,非常開心。她認為“長者日”有助鼓勵長者投入社會,發揮餘熱,充實晚年生活。

一直以來,澳門特區政府十分重視長者對持續學習的需求,並通過“持續進修發展計畫”和“支持長者及殘疾人士學習資助計畫”、長者書院、長者社會服務機構等,為有意參與持續學習的長者提供進修的機會。

為讓社會大眾看到長者的學習成果,澳門特區政府今年在澳門多個地點舉辦“長者書畫作品展”,共展出約100幅長者創作的優秀書法、國畫及水墨畫作品。

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介紹,特區政府通過與民間機構攜手合作,持續開展多元化服務,創造更多機會,務求讓長者能夠按照個人喜愛的方式繼續參與社會,達到“家庭照顧,原居安老;積極參與,躍動耆年”的目標。

法律護航 傳承美德

澳門社會已邁入人口老齡化的階段。資料顯示,目前澳門的人均預期壽命已達83.7歲,長者(65歲及以上)人口占比為10.5%,預計到2036年,這一比例將高達20.7%,澳門將成為超老齡化社會。

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挑戰,澳門特區政府從2016年開始推行“2016至2025年長者服務十年行動計畫”,通過短、中、長期的政策規劃和服務發展,充實長者的老年生活,提升長者生活品質。

長者權益離不開法律保駕護航。雖然澳門現有法律已對長者的基本權利、民事權利、社會保障等事項作了規範,但比較零散,在長者照顧模式等方面也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有鑑於此,澳門特區於2009年啟動《長者權益保障法律制度》的立法工作,制定長者權益保障的總體框架,整合現有法例、明確相關政策。2018年,澳門特區立法會通過《長者權益保障法律制度》法案。

“長者法”規定保障老人的健康、居住需要、職業和工作、通達便利等,整合了所有涉及老人權益的制度,堪稱老人權益保障制度的“基本法”,為構建“‘老有所屬、老有所為、老有所養’的共融社會”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澳門媒體稱讚這是“有法護長者、晚晴更美好”。而立法的過程,也是普法的過程,讓長者權益得到更好保護的同時,也讓愛老敬老護老的美德更加深入人心。

(《人民日報•海外版 》毛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