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生命,還是「敬遠」異己?

之前看一段外國人報導武漢肺炎的影片,底下一片外國勢力喧囂,以對肺炎起因的討論起頭,最後演變成譏笑中國人”acting like there is nothing to eat”,中文約可謂之「飢不擇食」。妙的是,這種喧囂亦在國內各大網站上演,宣導這非常時期不應再吃野味之餘,更掀起一波針對野味愛好者的排斥浪潮。

野味,野生動物,有好生好養的豬牛鴨雞你不吃,偏要「出風頭」,吃得標新立異,毫不敬畏生命,才惡有惡報得肺炎。是嗎?

這論述底下,偶爾還帶點天命論的指責意味:就是你不夠文明未開化,做出此等奇事,才會擾亂自然,自食惡果!

尤為令人困惑的一點,是,什麼才叫敬畏生命。

當然,進食未檢疫的動物是違法行為,特別當進食野生動物被證實更易帶來病毒,此等以身涉險,是絕不可取的行為。但「進食野味」本身,實則不應被划為「不敬畏生命」,更並非「不夠文明」。

說起餐桌上的敬畏生命,不少其實比野味的爭議性更大。姑且不論食物喜好,人的烹調手法同樣被詬病已久:活章魚原隻生食,一棍棍毆打活魚至死以示新鮮,活海蝦由滾燙水中躍起「夠生猛」⋯⋯這些若亦能算「敬畏」生命,算文明,生命得被活活氣死,人類亦早應因這深重罪孽,滅亡多次。

認真想想,我們又有何德何能,去判決一個人是否文明:吃野味吃貓狗不文明,吃家畜和素食,亦不見得比較高級。更多時候是我們無法接受,特別是在不認同之餘,還大膽擾亂自己生活安定的,我們便稱呼作「不文明」。撫心自問,非洲食人部落不文明,在你家門前隨地大小便的人更不文明,不是嗎。

真正的「敬畏生命」,本應由個人定義。印度教徒的你在貓肉市場吃得滋味,但絕對不傷害牛隻,是敬畏生命;貓奴的我熱愛入口即化的軟嫩和牛,回家卻會抱著家中主子親親蹭蹭、互相取暖,也是敬畏生命。誰會說不是呢?

這不是鼓吹各位在這疫情盛行的當下去「吃野味」,而是希望能以此為例,說明「正確歸因」的重要性:「違法進食未經檢疫的動物」,才是該被斥責的行為。若只憑直覺印象大罵「不敬生命」,這不只使一場原可以有教育意義的討論成為是非錯亂的口水戰,更強化了不同文化間的霸凌和對立。

在這一切都飛速的年代,想擁有一場平等自由的討論,大可不必先下載並背誦《刻板印象大全》全文;只要對自己的發言多一分認真,便是對彼此多一分尊重。

(培正中學 盧詠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