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去年開支億七 預算執行率為九成

【本報訊】立法會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二零一九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及報告》。去年立法會預算 1.94 億元,實際開支約 1.74 億元,執行率9成,有815萬多元盈餘。

立法會行政委員會主席梁安琪在全體會議上,提交立法會去年的管理帳目及報告。據介紹,一九財政年度原本預算收支總額分別為188,950,000元,因該年薪俸點100點調整為8,800元,而分別修正為194,366,500元。除此,該年因應人員其他報酬、津貼、補助的撥款追加,以及取得勞務、資訊系統設備、工程等的追加撥款,並以一些相對開支及備用撥款項目作抵銷,這兩項預算修改動用了471萬5000元,但不涉及增加財政預算開支。

一九年立法會總收入182,431,720.4元,總開支174,277,097.62元。預算執行率方面,已支付開支與最初及最終預算開支相比,其執行率皆為90%。

一九年預算執行結束時,立法會管理帳目決出8,154,622.78元的盈餘,這是因為實際收入較最初預算收入減少了約1,193萬元,實際開支則較最初預算開支減少了約2,008.9萬元,主要是由於人員開支、運作開支、其他經常開支及設施及設備支出有所減少,當中人員開支最多,約1,07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