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小組建議政府 減少租用物業開支

【本報訊】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跟進政府持有及租賃的不動產使用狀況。

委員會主席麥瑞權會後引述政府代表指,2017年政府花費在租用寫字樓、舖位、車位等共8.8億,2018年花費8.7億,2019年花費8.5億,其中以2019年計算的話,自治部門及非自治部門的倉庫租金每月為639.7萬元,而辦公室每月租金為6286.5萬元,車位每月租金為161.7萬元。有議員關注到今年赤字預算,問政府有否考慮自置物業,比如建立共用倉庫、集中辦公等,以減省開支,政府表示會考慮。

麥瑞權又指政府點名提到身份證明局、司法警察局、體育局等租金高昂,相關局方回應指,由於身份證明局要便民取身份證,位置需要設在鬧市;其中一間司法警察局坐落黑沙環中心區域,目的希望有效震懾該區毒品販賣情況;體育局租用大型倉庫,則需要擺放大賽車、龍舟等活動的物品。以上回應政府表示接受。

麥瑞權指出,會上亦提到郵電局和財政局持有的逾百個空置車位及單位,政府解釋空置單位主要是為外聘翻譯員、醫生及特區所需人才提供宿舍備用或待分配,委員會接受解釋,但要求政府提交空置單位的明細表。至於空置車位,財政局解釋因分散在住宅、離辦公室遠、部分車位泊不到車等,委員會建議把車位出租,政府會考慮。另有議員質疑為何目前尚有公務員可以月租車位700元,政府回應指因過去澳門車位租金不高,形容是「通街車位」,定下月租700元是合理價格,租約一直延續至今;委員會認為應加租配合當下市價,政府表示考慮。

麥瑞權又稱,政府現時有 138 個旺區鋪位無償借給社團使用,有議員就建議政府把將旺鋪出租,而社團應使用較偏僻的鋪位,政府答應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