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區政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日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中,經濟財政司李偉農司長宣佈第二輪疫情經援措施。他指出,為了「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透過百億抗疫援助專項擴大對居民、僱員及企業的援助,作為首輪經援措施的補充及深化,儘快及用最大努力紓解民困,增強社會的信心、團結和穩定。綜合而言,第二輪經援措施有六項,包括直接向合資格的本地僱員予以款項援助,具體以二零一九年本澳居民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二萬澳門元)的百分之二十五作為計算基礎,一次性發放三期,即一萬五千澳門元;針對自由職業者給予一次性款項援助,並可就銀行貸款提供利息補貼;根據企業的運作規模,以人數作為計算基礎,分級給予援助;設立「帶津培訓」,有失業培訓和在職培訓供所有工友參與。並於今年八至十二月向全澳居民增發多一次消費補貼(五千元),連同第一期共發放八千元。隨後,李偉農司長和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尉東君,也向傳媒介紹了第二輪疫情經援措施的具體情況。
比起第一輪經援措施,第二輪經援措施的涵蓋對象更廣泛,資源投放更具針對性。實際上,就此,這項透過澳門基金會撥款設立百億抗疫援助專項基金的經援措施,是特區政府經過研判最新形勢,比較不同國家及地區的情況,吸納各方意見及凝聚社會智慧,而推出的。因而第二輪經援措施兼顧普惠性及針對性,對居民、僱員、企業及自由職業者等各階層,作出較全面的照顧及支援。涵蓋對象比前更廣泛,覆蓋更多中低收入者。在資源投放方面,經深入評估社會最新情況後,也更具針對性,對居民、僱員及企業作出更適切援助,以共渡時艱。
當然,澳門是個多元化的社會,居民們的訴求也呈現多樣化,因而雖然這個第二輪經援措施,李偉農司長及其團隊在行政長官賀一誠的領導及指導下,「扭盡六壬」,絞盡腦汁,希望能盡量做到凡是符合條件的人有份,力求公平,但不可能會令所有人都完全滿意。不過,也相信已經達成最大的公約數,做到全體「澳人」基本滿意。實際上,昨日「有咁啱得咁喬」,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也公佈了有關次輪抗疫基金的措施,盡管各有特色,也是針對各自的情況,但比較起來,就連香港媒體也承認,澳門特區的措施相對較佳。
第二輪經援措施的具體內容,看來能夠緊貼「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的宗旨,企業雇主,受薪者和自僱者,都能受惠,並能幫助企業留住員工,也為僱員和自僱者解決收入劇減的問題。
按照西方經濟學的原理,勞動、資本和土地是社會生產的三個要素。而馬克思主義經濟學更是指出,在生產過程中,勞動是最一般、最基本的要素,如果沒有領導,資本和土地都不能發揮作用。何況,馬克思主義的人類發展史也指出,「勞動創造了人」。因而凡是精明的雇主,都極為珍惜其員工這項寶貴的資源,尤其是技術熟練的員工,都以各種不同的優厚待遇將其「留住」。而在新冠肺炎疫情的襲擊下,尤其是在澳門遭受「四面封關」,成為一個「孤島」之後,外來遊客已經基本「清零」,單靠澳門居民的內部消費,難以支撐得起原來的經營規模,生意額驟減,甚至是「打污蠅」,但又必須支付各種成本開支,因而可能會有員工流失之虞。到中央恢復簽發自由行簽注,及珠海各口岸解除「封關」,經濟復甦時,將難以回流。特區政府採取實施經援措施後,採取這個措施後,等於是政府間接為企業支薪,這就為中小微企留住僱員,提供了適當的條件。實際上,特區政府向符合資格的企業提供援助,是附帶條件的,那就是不能解僱員工,連放「無薪假」也不允許。這也是「穩經濟」及「顧民生」的真諦所在。
而從社會學的原理看,如果失業率過高可能會造成社會不穩,社會治安案件將會頻仍發生。實際上,失業率是落後指標,失業人口大增意味著社會和政府有混亂的風險,全球危機拖得越長,失業人口就越多,各地出現的示威越有可能失控。而在民粹主義盛行的國家和地區,暴動的風險更高。而且,事業率過高也將會造成群體分裂的問題,失業勞工對外來移民勞工的敵意可能會增加。英國的示威已經突顯了這個問題,而西班牙最近幾年大量增加的移民,所造成的社會緊張可能還會再惡化。澳門特區雖然民粹主義並不強盛,但也難免會有激烈的街頭行動,回歸初期的幾場「反失業,反外勞。反黑工」遊行示威,都演變成警民衝突,震動世界。因此,特區政府將「保就業」擺放在抗疫經援措施的首位,可見其對相關政策研判的緊密及明確。
而且,澳門回歸二十年盛行「一國兩制」所獲得的各項成果,即使是在外僱人員佔勞動人口較大比例的情況下,失業率極低,等於是全民就業,成為其中一個「亮點」,習近平主席曾多次予以讚揚。因此,對僱員及雇主實施的有關經援措施,也是維護「失業率」低這個「一國兩制」成果。更為特殊的是,在如此惡劣的經濟環境之下,倘都能保住僱員們的就業機會,維持較低的失業率,也是證了「一國兩制」的優越性。回歸前夕,澳門的經濟情況也很惡劣,但澳葡政府就沒有實施這樣的幫扶措施。
相關是經援措施,另一個特色就是具有比只能是在澳門使用的消費券更進一步,只有向澳門財政局進行報稅的僱員或自僱人士才能享受,而且還有「上限」,並非「一刀切」,如享受高薪者及公務員不在援助範圍內。在這裡,可能有人會有所混淆,以為只有繳納職業稅者才可享受,其實「繳稅」與「報稅」是兩個不同概念.按照法律規定,只要是以勞動換取報酬者,不論是受薪還是自僱,都必須報稅。當然,相關法律也設有豁免額,政府在計算應繳職業稅點額度時,低薪者可能無需繳稅。而且即使是繳稅後,也會根據不同時期的政策按比例予以退回部分稅款。因此,只要有履行「報稅」義務,即使是財政司通知無需繳交職業稅,也可享受該項福利。
該項經援措施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受惠者無需辦理申請手續,而是由財政局操盤處理。由於財政局全盤掌握勞動者的報稅數據,因而只要在電腦輸入相關數據,財政局就能「可操之於我」地計算出結果,更為方便,節省許多行政手續,至少是無需填寫表格。
按照這個安排,就是只有在澳門工作的僱員,才可享受。在香港居住及工作的持有澳門身份證的居民,是不能享受到,因為他們的繳稅對象。是香港特區政府而不是澳門特區政府。因此,他們就不可能像現金分享那樣,「食兩家茶禮」,沒有向澳門特區政府交稅,卻享受來自澳門特區政府稅收的福利。
這就啟發人們,現金分享是否需要進行改革。不過,現金分享普及全民,亦即未參與勞動的學生,小童和老人都有份享受,他們沒有參與勞動,因而也就沒有履行「報稅」手續,當局難以甄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