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工會法諮詢文本 梁:不排除年內推出

【本報訊】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12日公佈由獨立第三方機構進行的“就社會須具備甚麼條件才能開展‘工會法’的討論”的課題調研報告。

立法議員、工聯副理事長梁孫旭受訪稱,報告反映大部分居民支持立法,況且政府早前已公佈本澳具條件立法,認為現時並非討論“是否立法”,而是“怎樣立”、“何時立”。他說,受訪的法律學者強調工會法不僅保障勞方權益,同時也保障資方權益。然而,過去受訪僱主或僱員因對勞工法律法規的認知普遍不足,容易產生磨擦。“如能制定工會法、集體談判權等制度,某程度可化解勞資間的矛盾。”

梁孫旭認為,社會對工會法認知不足,政府有責任透過各種途徑加強宣傳,此舉對法律推動有正面作用。

當局表示,現時已有一系列法規保障勞資雙方權利,即使沒有工會法,僱員權益亦不會因此得不到保障。梁孫旭回應指,雖然基本法賦予居民享有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但過去曾收到不少的投訴,有工會責人及工會成員曾因為參與工會、集會和遊行而被僱主無理解僱或被調到其他的工作地點。在缺乏工會法保障之下,上述的有關權利和自由難以確保。

他提到,政府稱不排除今年內推出諮詢文本,期望政府重視有關工作,盡快展開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