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商人偷腥掩口費 女網友勒索卅五萬

【本報訊】本地男商人去年7月在網上認識一名本地女子,兩人先後兩次到賓館發生性行為。去年11月至今,女子先後多次勒索男商人金錢,稱若不從便會將兩人曾發生性行為一事告知他的家人,男商人合共繳付355,000澳門元“掩口費”。男事主本周一向司警報案求助,女嫌犯翌日在氹仔柯維納馬路收取一筆“掩口費”時,被司警當場拘捕,有人供認犯案。

被捕本地女子姓嚴,36歲,無業。司警落案控以加重勒索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去年7月,男事主在網上認識嚴女,之後兩人先後兩次到賓館發生性行為。每次完事後,嚴女也有收取金錢。同年11月,嚴女聯絡男事主要求付140,000澳門元“掩口費”,否則會將兩人曾發生性行為一事,告知他家人。男商人為怕家人知道,開出一張140,000澳門元支票予嚴女。

嚴女食髓知味,今年3月初再勒索200,000澳門元,男商人同樣開出支票欲了事。至本月,嚴女再勒索148,000澳門元。男商人因多次被勒索,加上擔驚受怕,於本月13日向司警報案追究。男事主報案當晚收到嚴女電話指“等錢使”,要求即時入15,000澳門元到她銀行賬戶,翌日上午到氹仔柯維納馬路一巴士站再付她50,000澳門元。

司警“將計就計”,男商人於是將15,000澳門元轉賬予嚴女。本月14日,當嚴女到巴士站收取50,000澳門元“勒索費”,埋伏在場的司警即上前表露身份,將嚴女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