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議員吳國昌就官員問責提出口頭質詢,包括政府會否採取公開譴責等。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表示,未必引用法律公開譴責才是官員問責,他認為刑事追究已是最強烈的問責制度。
張永春表示,政府高度重視建立有效的官員問責制度。對於廉政公署報告所揭示的個案,無論是刑事還是行政申訴,如果涉及到領導主管,除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根據行為性質及對政府帶來的危害程度,再研究追究紀律責任。
張永春強調,對於官員問責法律制度的完善,政府曾成立工作小組,並在2018年11月提交了報告。鑒於報告的內容主要圍繞如何完善領導及主管人員的紀律及離職退休的制度,本屆政府經研究後認為,將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一般紀律制度適用於領導及主管,當中必然會出現不甚協調的情況。因此,今年將進一步全面梳理有關的問題,完善與領導及主管人員的權利義務相適應及配套的紀律責任制度。
多名議員追問回歸至今有否曾引用法律公開譴責問責官員?張永春表示,官員問責概念需要從多方面思考和印證,政府已公開事件處理,否則社會不會知道有關個案,相信並非一定要公開譴責,他認為刑事追究已屬最強烈的問責,至於涉及刑事會否中止定期委任需要視乎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