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11日與政府代表討論“民防綱要法”新工作文本,主席何潤生會後表示,民防綱要法改名為民防法律制度,並由警察總局履行民防管理工作的主要職責。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會後表示,政府送交新的文本有重大修訂,包括將原本稱為民防綱要法,改為民防法律制度;以及因應政府部門的架構改革及精兵理念,不設立原本法案建議的民防協調實體,維持現時由警察總局履行民防管理的主要職責。
何潤生表示,委員會認同新文本更加完善,涵蓋面更大和更詳細。明日將續與政府代表討論法案,他希望在8月中、即今個立法會期休會前完成意見書,送交立法會大會細則性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