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醉駕罰停職

【本報訊】一名休班警員於今年四月下旬涉醉酒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初級法院刑事法庭判處其六個月徒刑,緩刑三年及禁止駕駛兩年。治安警察局紀律程序近日完成調查完畢,對該名警員科處停職處分。

保安司警鐘長嗚顯示,該名休班警員於今年四月廿七日駕駛輕型汽車在路環田畔街發生交通意外。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警員接報到場處理,經酒精測試後,發現該休班警員涉嫌醉酒駕駛,案件於同日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