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治安警偵查一宗假結婚期間,揭本地男涉嫌2007年及2018年,曾兩度合共收取八萬元酬勞,與兩名內地女子假結婚,辦理夫妻團聚來澳。警方事後亦拘捕該名已取得身份證的假前妻,兩人被控涉嫌觸犯“偽造文件”及“作虛假之當事人陳述或聲明”罪,移交檢察院處理。
涉案男子姓鄭,約四十歲,本澳居民,報稱建築工人;其“前妻”姓郭,四十多歲,已取得本澳證件,報稱建築工人。現任“妻子”姓杜,現時身處内地,警方正繼續追查。
案情指,治安警日前收到身份證明局轉介個案,指案中鄭某涉嫌假結婚。案件交由出入境管制廳展開調查,警員於本月六日派員到鄭某住所調查,結果發現在單位內沒有現任妻子的任何物品,查問下,有人承認有關夫妻關係實屬虛假,表示2018年因無工作,長期沒有收入,在賭場應一名不知名中介介紹,與杜姓内地女子“假結婚”,以收取四萬元港元報酬。
鄭某當時急需金錢,答應要求,結婚後兩人如常生活,鄭某長居澳門,妻子長期在內地,兩人從未一同生活。
據身份證明局提供的資料所悉,鄭某與郭姓前妻於2013年離婚,原為内地居民的郭姓前妻於2011年取得澳門居民身份,鄭某亦承認此段婚姻亦是虛假。其後警員聯絡到其“前妻”郭女,其承認與鄭某之婚姻關係為虛構,表示當年給予一名中介十萬元,在其協助下與鄭某假結婚,取得本澳居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