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旬“露鳥”慣犯與妻子爭吵後再次作案,於筷子基蘭花前地休憩區向一名女童展示下體,藉以宣洩心中憤恨。女童事後向母親轉述事件,並在母親陪同下向治安警報案。警方根據監控確定疑犯行蹤,並透過疑人駕駛的電單車車牌鎖定身份,於其黑沙環區住所將其截獲。
涉案人姓梁,男性,70歲,澳門居民,報稱無業,2010及2016年有兩次露械前科。警方以對兒童的性侵犯罪對其落案起訴,移交檢院跟進,目前處於候審狀態。
案發本月1日下午4時許,一女童在母親陪同下,在筷子基蘭花前地休憩區玩耍,期間突遇上“露鳥怪客”,隨即滿臉驚恐轉身離開並向母親轉述事件。事主母親追截不果,不甘女兒受辱向治安警報案。
警方接報到場處理事件,根據商舖CCTV及天眼系統,發現梁某駕駛重型電單車離開現場時途經海灣南街,隨後治安警透過車牌登記鎖定疑人身份,同日於馬揸度博士大馬路某住宅單位將其截獲。調查期間,疑人承認作案,聲稱由於當日與妻子吵架,為宣洩情緒在街上露械。
經翻查記錄,疑人於2010年曾經涉嫌裸露行為被起訴,而2016年更因在街上向男途人展示生殖器官,被途經的警員警告。警方以對兒童的性侵犯罪對其落案起訴,移交檢院跟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