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衍新:新巴士合同 五大亮點提服務質素

【本報訊】政府將與兩巴簽訂未來6年的新巴士合同,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釋出更多合同細節,形容新合同有五大亮點,包括採用定額支付財援模式;增加繁忙時段巴士調度靈活性;明確巴士合同處罰機制;加強公眾參與巴士服務評鑑;要求購置更多環保車輛。

定額支付財援

交諮會10日上午10時開會,交通事務局會上介紹了新巴士服務合同。林衍新稱,新的財政援助將以2019年10億4千萬元財援為參考點,未來6年預設每年約10億元。

財政援助金額分兩部分,一是資助長者、殘疾人士和學生票價的社會負擔;二是為確保巴士服務質量的財政援助,合同首3年,採用封頂形式,金額可減不可加,3年後,巴士公司可提出一次申請調整此部分財政援助,政府會視乎其所提理據作綜合評估。明年起,倘對應季度的普通乘客(除長者、殘疾人士及學生外)乘客人次與2019年相應季度的普通乘客乘車人次相比出現少於指定比例,則按相應百分比扣減財政援助每月金額。另外,巴士公司須支付相當於稅前利潤百分之十的金額作為回報。

林衍新稱,財政援助會與巴士班次規定上限脫鈎,鼓勵巴士公司專注於提高服務質素,保留班次調度的靈活性及積極性,巴士公司可因應客流適時增加班次。特班車方面,則由巴士公司自行安排,以加強車務調度靈活性。

客量服務評鑑與財援掛鈎

新巴士合同將在巴士評鑑內引入“尖峰時段每班次的平均乘客人次”指標,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稱,巴士公司必須於尖峰時段提供足夠班次服務,以滿足指標規定。

指標會分為四級,並獨立評級,倘屬第二級別時,評鑑所屬對應季度的財政援助每月金額減少百分之十五;屬第三級別時,減少百分之三十;屬第四級別時,則減少百分之四十五。

另外,新合同加強巴士服務評鑑及公眾參與,當整體營運的服務評鑑指標低於60分,財援會作相應扣減。服務評鑑指標包括“服務及管理”,佔比30%;“運輸工具設備與安全”,佔比30%;“乘客滿意度”,佔比40%(由原來的10%增至40%,以加強公眾參與)。對於巴士公司直接收到的投訴或由第三人對承批人作出的投訴,均須按監察實體的要求作出回覆,並須於其公司網站公佈跟進情況。

新合同亦設另一處罰機制,巴士公司或其所屬人員沒有確保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按所出現的致命交通事故中每一死者人數,罰50萬澳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