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本地男子月前在網上疑遭騙徒以投資翡翠原石名義詐騙,之後上網找法律公司追討損失,再次疑受騙,合共被騙了210,990元人民幣。司警接手調查案件,暫未拘捕任何疑人。
案情顯示,已退休的男事主今年7月3日透過手提電話在“微信”認識一人,對方自稱在一投資公司工作,業務範圍包括投資翡翠原石,游說男事主投資。對方更給予一個二維碼給男事主掃描付款,往後,男事主先後40次付款投資翡翠原石,每次亦有數百元回報。
同年7月23日,對方向男事主稱有一塊73公斤重的翡翠原石是好貨,肯定賺大錢,投資額為145,000元人民幣,男事主信以為真,當日即付款。但付款後,即收到通知指有關翡翠原石已切開,證實是沒有價值的廢石,145,000元人民幣投資已沒有,倘要追回損失,可以再投資64,000元人民幣購買另一翡翠原石,於是照付款,但事後同樣獲告知是沒有價值的廢石,懷疑受騙。
同年9月15日,男事主在網上看到一法律諮詢公司,聯絡有關公司人員,希望追討投資的損失,並先繳付1,990元人民幣費用,惟事後該公司人員要求再加收40,000元人民幣,因沒有付款,事後再不能聯絡有關公司人員,懷疑再一次受騙,向司警報案追究。
